更新時間:2022.02.19
當事人如果只是放棄繼承權,繼續(xù)履行贍養(yǎng)義務有效。如果是以放棄繼承權為條件不贍養(yǎng)老人,簽訂的贍養(yǎng)協(xié)議書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贍養(yǎng)是屬于法定的義務,不因雙方的協(xié)議而解除。
自愿放棄繼承權的,不可以免除贍養(yǎng)義務。繼承權是權力,權力可以放棄;贍養(yǎng)老人是法定義務,義務必須履行。 成年子女有贍養(yǎng)扶助父母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yǎng)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yǎng)費的權利。
放棄繼承權,應當在繼承開始后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被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是一種單方的法律行為,無
放棄繼承協(xié)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據法律規(guī)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 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放棄繼承的聲明具有法律效力。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口頭表示放棄繼承,本人承認,或者有其他充分證據證明的,也應當認定其有效;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作出。遺產分割后,表示放棄的不再是繼
放棄繼承權需要的材料如下: 1、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 2、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 3、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關系; 4、簽署的放棄繼承權聲明; 5、繼承人需要攜帶身份證件和與被繼承人有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 7、繼承人涉及多
離婚訴訟期間以書面形式放棄繼承權的一般有效。法律規(guī)定放棄繼承權的時間是: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
債務人放棄繼承的,債權人可以與其協(xié)商,如果債務人是放棄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等,導致債權人的債權無法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向法院申請撤銷債務人的該行為。
放棄繼承協(xié)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據法律規(guī)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 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可以,但是有時間和條件限制。 放棄繼承權有兩種方式: 一是書面的形式; 二是口頭的方式。 放棄的表示一經作出,并得到其他繼承人的認可,為恢復其繼承權、重新主張繼承權而引發(fā)的訴訟糾紛,必經人民法院依據放棄繼承權人提出的恢復繼承權的理由作出,否
當事人對繼承的放棄,并不當然意味著對配偶財產權的侵害,或未經另一方同意,而構成擅自處分。繼承權的實現,除了要被繼承人死亡這一基礎事實外,實際上還應附有條件即被繼承人不放棄繼承權。 只有繼承遺產之后,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遺產分割之前,不屬于
繼承人要實現繼承權需具備如下條件: 1、法定繼承人需要與被繼承人具有法定繼承的血緣關系或姻親關系,遺囑繼承人應當為被繼承人指定的繼承人; 2、前述繼承人沒有喪失繼承權; 3、被繼承人具有可繼承遺產; 4、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