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1.10
離婚隱瞞轉移財產的處理方式是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財產被轉移了的,另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向法院反映對方轉移財產的行為,經法院查證屬實后,可以立即對轉移的財產進行分割。如果當事人已經掌握了轉移財產的地點,還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以便于今后財產分割后的執(zhí)行。法院也可以因一方有轉移財產的行為
男方離婚轉移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女方發(fā)現男方離婚轉移財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隱匿、轉移、變賣、毀損
離婚時妻子轉移財產的,如果是丈夫在起訴前發(fā)現此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如果是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xù)或共同財產分割后發(fā)現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
發(fā)現離婚財產轉移的,如果是還未離婚的或者起訴離婚時,可以要求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給對方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發(fā)現有轉移財產的行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財產轉移了的處理方法: 1、提起離婚訴訟,追回轉移的財產,比如銀行存款,盡量向法院陳述自己發(fā)現的任何轉移線索,說服法院幫助轉移行為人的銀行賬戶; 2、對于贈與或低價轉讓財產的行為,如配偶一方將以其名義登記的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贈與或以明顯
發(fā)現離婚財產轉移,當事人應該及時申請財產保全。我國法律規(guī)定,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在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少分或不分。
如果還未起訴或已經起訴離婚,發(fā)現另一方存在轉移財產的行為,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離婚后發(fā)現另一方有轉移財產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前財產被一方轉移的,另一方應當保存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并據此向法院起訴,如果情況屬實,對方有轉移財產的行為,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不分割財產給對方。
1、離婚前,財產分割前對方轉移財產,如果還未起訴或已經起訴離婚,發(fā)現另一方已經存在財產轉移的行為,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2、離婚后,財產分割后,發(fā)現對方離婚前有財產轉移的情況,可以在發(fā)現次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 3、離
離婚男方財產轉移,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男方轉移的是個人合法的婚前財產,另一方無權請求分割財產。如果是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對
老婆要離婚想轉移財產是不可以的,因為如果是起訴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發(fā)現此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如果是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xù)或共同財產分割后發(fā)現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但轉移自己的財產的,法律是允許的。
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