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27
造成他人輕傷二級,但又獲得受害人諒解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傷害罪與非罪的界限,重點應把握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行為的界限。故意傷害,是指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表現(xiàn)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對人體組織完整性的破壞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對于二級輕傷就會涉嫌故意傷害罪,會依法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取得被害人諒解書,可依法進行緩刑。對于緩刑的使用條件是犯罪情節(jié)較輕,有悔罪的表現(xiàn),同時沒有再次犯罪的危險。但是判處了緩刑的犯罪份子,如果有附加刑,則繼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二級的,刑法規(guī)定量刑三年以下,所以如果認罪態(tài)度良好,還是可以爭取緩刑的。不因沒有獲得諒解書加重處罰,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
輕傷一級不批捕還能判刑。犯罪導致輕傷的一級結果,雖然檢察院沒有批準逮捕,但并不意味著不承擔刑事責任。故意傷害他人,造成輕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
致人輕傷,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諒解書的司法機關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于刑事處罰。打架致使被害人受傷,經鑒定達到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實施的新刑事訴
輕傷一級有諒解書的情況下,嫌疑人一般是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所以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
輕傷一級有諒解書不能直接取保候審。 1、致人輕傷,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諒解書的司法機關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于刑事處罰。 2、輕傷一級有諒解書的情況下,嫌疑人一般是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所以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
有判緩刑的可能性。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guī)定,對于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所規(guī)定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取得受害人諒解并不是緩刑的前提條件。
首先要看無法調解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致人受傷者態(tài)度惡劣,拒不愿意賠償受害者的損失,那么在審判時,因為致人受傷者沒有賠償受害者,從而喪失了酌情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