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9.30
根據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自訴人對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錯誤的,應當在撤銷原裁定的同時,指令第一審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審人民法院駁回起訴裁定有錯誤的,應當在撤銷原
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可以作出以下幾種判決: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
對債務人進行審查時需要注意: 1、審查債務人的主體資格; 2、審查債務人的經營范圍; 3、審查雙方的經營內容是否合法; 4、審查債務人的償付能力; 5、審查債務人是否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 6、審查是否有必要簽訂合同或協議,準備簽訂的合同或協
刑事案件上訴后,一般是在2個月內作出宣判,但并不是每個案件都一樣的,所以要依據具的案情才知道什么時候會有審判的結果。刑事訴訟是比較常見的一種訴訟,提起刑事訴訟是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而依據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如果案件的當事人對法院判決結果不
法院受理案件的流程為: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提交起訴狀,對于符合起訴條件的案件,法院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法院審理行政案件,通過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和被告的行政行為合法性進行審查來進行判決或裁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訴訟案件按照一般程序依法組成合議庭,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審查,最后作出行政行為或符合法律程序、或應當撤銷、或應當變更等的判決
人民檢察院對案件的起訴審查期限,應當根據刑事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確定。人民檢察院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的,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刑事案件的案情重大、復雜的,可以延長十五日,其中,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
1、犯罪事實、情節(jié)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2、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3、是否屬于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5、偵查活動是否合法。這五個事情就是檢察院審查起訴時主要審查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以徑行裁判為例外;現在不叫徑行裁判,新民事訴訟法改為了不開庭審理。所以民事訴訟法第169條限制了不開庭審理的范圍只有: (1)一審就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做出裁定的上訴案件; (2)當事人提出的上訴請求明
審查可分為實質審查和形式審查。目前對登記主要是形式審查,僅在特殊情況下還要適用實質審查。 1、實質審查,是指登記機關不僅要審查申請材料的真?zhèn)?,而且要對交易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調查了解。 即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登記機構
再審期限,從收到終審判決書之后的第二日開始計算,6個月申訴期。建議不要以終審判決書收到日期為準,最好以判決書落款日期為準,這樣可以避免再出示送達回證之類的判決書簽收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