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07
刑事訴訟法的五大程序有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執(zhí)行。刑事訴訟是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偵查機關在當事人以及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訴訟活動。
交通事故法院訴訟程序具體如下: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2)立案審查,滿足起訴條件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立案; (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
訴訟離婚的程序如下: 1、撰寫起訴書; 2、向管轄法院遞交起訴書及相關證據(jù)材料; 3、法院審查并受理; 4、開庭審理; 5、法庭調查; 6、法庭辯論; 7、法庭調解; 8、宣判。
交通事故賠償起訴流程是: 1、立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訴狀和相關證據(jù)。 2、庭前準備,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會向被告送達民事訴狀副本、應訴通知及原告證據(jù)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訴狀后15日內提出答辯意見,法院收到答辯意見
交通事故賠償起訴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jù);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4、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5、開庭審理; 6、法院做出判決。
訴訟處理流程: 發(fā)生醫(yī)療糾紛;向醫(yī)療機構投訴;復印封存病歷;提起訴訟;第一次開庭(質證病歷);委托醫(yī)療事故鑒定;(不服)申請再次鑒定;司法鑒定;再次開庭;判決;(不服)上訴。
根據(jù)我國目前法律規(guī)定,刑事案件第一審是法院對檢察院提起公訴、有起訴權的人提起訴訟的案件,進行初次判斷,所執(zhí)行的程序。審判的程序:開庭;法院調查案件原由;被告人和原告人進行辯論;被告人進行最后陳述;法院進行評議和宣判結果。如果是當庭宣告處理結
盜竊案件立案前的審查和立案人民檢察院對于控告、檢舉、自首、移送、交辦和自已發(fā)現(xiàn)的違法犯罪材料,應當及時進行審查,并分別情況,進行處理。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即填寫《立案請示報告》,經檢察長批準或檢察委員會決定,制作《立案
人民檢察院處理行政申訴案件的程序是:立案、審查、提請抗訴、出庭。行政申訴案件是指行政訴訟當事人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shù)提交相應份數(shù)的副本。根據(jù)'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相關材料。向法院提交書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jù)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jù)的名稱、頁數(shù)。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xù)和交齊有關證據(jù)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
起訴離婚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幾個環(huán)節(jié):第一、準備起訴的相關材料包括民事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的相關證據(jù),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第二、到法院立案、進行繳費帶上述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所在基層
離婚起訴是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帶上本人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等材料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 2、人民法院依法對雙方進行調解; 3、調解成功,制作調解書; 4、調解無效,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 5、判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