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9.30
結婚證被撕了的,是可以離婚的??梢韵妊a辦結婚證或者由婚姻登記機關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也可以起訴離婚,在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之后,由法院判決,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
彩禮什么時候給女方,法律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根據傳統(tǒng),彩禮一般是男女雙方家庭確定締結姻親關系,也就是俗稱訂婚的時候給與女方;但是彩禮具體應當什么時候給予女方,法律并沒有做強制性規(guī)定,具體還是要看男女雙方家庭協(xié)商的結果。彩禮是指婚姻關系當事人一方及
原則上一旦給付彩禮,是不能夠撤銷贈與,要回彩禮的。但法律規(guī)定了例外情形。例如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是兩個人并沒有實質性的夫妻生活,那么男方可以要求返還彩禮。彩禮具體返還的比例要根據男女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長短,雙方離婚的過錯程度,彩禮
女方提出離婚,彩禮不一定能夠退還。具體來說,在離婚的時候,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的情形如下:第一種情形主要是指,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是實際上并沒有一起共同生活。第二種情況主要是指,雙方同樣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是因為男方贈與彩禮
離婚女方需不需要退彩禮要根據情況分析。給付彩禮的行為屬于附條件的贈與行為。以下情形下,離婚女方需要退還彩禮: 1、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這種情況法院有權根據雙方過錯,彩禮數(shù)額,使用情況,結婚時間長短,未共同生活是否有正當事由,
女方起訴離婚,彩禮是否要退要看是否符合法定的退還情形。判斷彩禮是否應當返還首先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為主要依據。如果已經結婚的,原則上不予返還。如果是以下情形,一般不與返還: 1、婚姻締結前交換的數(shù)額較小,純粹自愿贈與的禮物; 2、未辦理結婚
女方要離婚,彩禮錢要退,要看是否具備以下三種情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彩禮在離婚時不予返還。當然如果男女雙方協(xié)商一致,女方自愿返還的
根據我國婚姻登記條例的規(guī)定,再婚的流程與初次結婚相同:1、首先,需要準備好以下材料:男女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和三張兩寸紅底的免冠合影照片、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另外,如果上一次離婚時是協(xié)議離
彩禮歸父母還是女方所有?這個問題在婚姻法里沒有明確的針對性規(guī)定,沒有任何一個法律規(guī)定說彩禮是屬于女方父母的,還是屬于女方個人所有的。那么這個是問題在實踐當中怎么掌握的,尤其在男方要求退還彩禮的時候,那么彩禮歸誰所有這個問題就 特別明顯。我們
在我國,婚前協(xié)議主要是指男女雙方在正式締結婚姻之前,就婚后生活的具體內容簽訂的一定協(xié)議。因此,婚前協(xié)議的訂立主要是為了正式締結婚姻,內容也是圍繞著婚后生活來約定。換句話說,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的話,婚前協(xié)議當然不能生效。因為婚前協(xié)議是向后發(fā)生效
結婚證找不到了,要離婚可以嘗試以下方式: 1、如果結婚證丟失,那當事人要到原來辦理結婚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補領申請。補發(fā)結婚證后,如果雙方能夠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的意見,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機關或者其中
結婚證補辦手續(xù)具體流程為: 1、當事人雙方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戶口本原件,到當?shù)孛裾洲k理補辦結婚證手續(xù); 2、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qū)(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處,填寫一份申請補辦《夫妻關系證明書》,雙方當事人填寫并確認無誤后,在聲明書上簽名
個體戶營業(yè)執(zhí)照只要不年檢,就會失去效力。具體情況如下: 1、個體戶營業(yè)執(zhí)照每年都需要年檢,但現(xiàn)在叫做年度報告,不叫年檢; 2、沒有年檢的個體戶營業(yè)執(zhí)照,要處以異常名錄的處理方式。情節(jié)嚴重的,可能吊銷執(zhí)照; 3、吊銷后,就沒有經營資格了,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