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9.23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yǎng)義務包括對父母進行經濟上的贍養(yǎng),也就是每月按時支付贍養(yǎng)費,滿足父母的日常生活。其次就是履行精神上的慰藉義務,比如關心父母的精神需求,不忽視、冷落父母等等。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yǎng)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yǎng)、扶助和保護的義務。贍養(yǎng)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精神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子女作為贍養(yǎng)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yǎng)、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yǎng)義務主要包括:經濟上供養(yǎng)、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患病時提供醫(yī)療費用和護理;妥善安排老人住房并維修;耕種老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人的林木和牲畜,收益歸老人所有等其他法定義務。
擔保人的義務是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保證債務人會履行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的債務或責任行為。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擔保方式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的,那么在債務人沒有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雙方對于性都有平等的權利,并沒有義務,所以如果妻子不愿意與丈夫發(fā)生性關系已經影響到了正常的夫妻生活,丈夫可以選擇離婚。
借款方的義務有: (1)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義務; (2)支付利息的義務; (3)按期歸還貸款的義務; (4)接受貸款方檢查、監(jiān)督的義務; (5)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yè)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的義務。
1、召回義務,經營者發(fā)現(xiàn)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危險的,應當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并采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 采取召回措施的,經營者應當承擔消費者因商品被召
業(yè)主應當履行的義務有:遵守管理規(guī)則與各項規(guī)章制度;按時繳納物業(yè)服務費用和專項維修資金;對業(yè)主大會的決定和業(yè)主大會授權業(yè)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履行執(zhí)行義務
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主要包括: 1.夫妻對家庭共同財產享有同等的所有權和平等的處分權。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這種家庭共同財產是一個整體的權利,絕不能因夫妻收入的多少來劃分權利比例,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占有
開具信用證的開證行具有以下義務:根據開證申請人的指示開立信用證;承擔第一付款責任;審核單據的義務;保管單據義務;對其他受托行的義務等。我國《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規(guī)定,開證行或保兌行在收到交單行寄交的單據及交單面函或受益人直接遞交的單據的次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