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6.30
依據(jù)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第二次接受傳喚的,如果仍然不按時到案的,公安機關可以進行拘傳,強制嫌疑人到案,一般是不會拘留的。
公安機關辦案人員認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注明有關情況和理由,經部門領導審核,由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fā)拘留證。檢察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當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審核,由檢察長決定,再送交公安機關執(zhí)行;對于情
治安傳喚不屬于行政強制措施。根據(jù)《行政強制法》第九條規(guī)定,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如下: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三)扣押財物; (四)凍結存款、匯款; (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行政拘留與治安拘留兩者是一樣的,兩者只有稱呼差別,實質是一樣的。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之一,也稱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的特點: 1、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刑事拘留能轉為治安拘留。在刑事案件辦理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按照《刑法》、《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行為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的應當撤銷案件,但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案件的,依據(jù)相關法律予以行政處罰。 公安機關對被刑事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
治安拘留不是判刑。治安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guī)范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于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的情況。而判刑指的是刑事處罰。
治安行政拘留,家屬可以探望。行政拘留屬于行政處罰,已經作出并執(zhí)行的,家屬可以憑借合法身份證明去進行探視,不需要提前申請。不是家屬和朋友的憑借有效的身份證明也可以探視。如果是刑事拘留的話就不可以進行探望。
治安拘留是不能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為刑事訴訟的相關制度,是為保證訴訟順利進行而采取的材質措施。治安拘留屬于行政處罰,因此不適用治安拘留。根據(jù)《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對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治安傳喚的時間限制為八小時。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guī)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后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guī)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法院執(zhí)行局電話傳喚不可以不去,具體情況如下: 1、如果是正常審理,不去的話會進行缺席審判。在己方不出庭情況下,就無法提供反駁證據(jù); 2、如果是執(zhí)行庭不出席,那么可能對方會申請強制執(zhí)行,那么就會直接去家里找己方進行執(zhí)行。 如果當事人有事情耽擱
民事案件派出所傳喚不可以不去。如果不去的話,對被傳喚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傳喚或逃避傳喚的,經領導批準,可以依法實施強制傳喚。強制傳喚,是公安機關在辦理行政案件時,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嫌疑人,使用強制方法將其
沒關系。喚的性質不是一種強制措施,不具備強制力,相關法律規(guī)定了傳喚的限制,例如在傳喚的過程中,公安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出示通知書以及工作證件,并且傳喚所持續(xù)的時間不能超過十二個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x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