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6.30
治安拘留可以探視。治安拘留所依法保護被拘留人的通信自由。被拘留人寄出和收到的信件不檢查、不扣押。 被拘留人的近親屬和單位負責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憑身份證件可以到治安拘留所會見被拘留人。
當事人被治安拘留的,可以保釋。根據法律規(guī)定,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zhí)行行政拘留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的,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暫緩行政拘留的,可以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zhí)行。
能。對于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如果屬于初次違反,不執(zhí)行拘留處罰;如果不是初次違反,應當給予拘留處罰。只要年滿16周歲,就算不滿18周歲當事人如果有違反治安管理的相關行為,在多次勸解還是犯錯的情況下是有可能會被行
治安拘留不可以保釋。具體規(guī)定如下: 1、治安拘留是一種行政處罰,是不可以交錢免除處罰的; 2、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zhí)行行政拘留的申請; 3、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zhí)行行政拘留不致發(fā)生社
治安拘留可以存錢。存錢是個人民事行為,治安拘留并不妨礙被拘留人的民事權利。存錢也不等同于罰款。行政拘留與罰款是兩種處罰措施,只要行政拘留到期即便沒有交納罰款也應該按時放人,罰款不繳納的只能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而不能延長拘留來代替或者進行懲罰。
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fā)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注明。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
哺乳期不可以治安拘留。哺乳期婦女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可以依法給予治安處罰。如果是處行政拘留的,可以作出處罰決定,但不執(zhí)行行政拘留。警告。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一種最輕的處罰,適用于初次違反治安管理,情節(jié)輕微,違法后態(tài)度較好的人。警告更多體現
法律法規(guī)中明確指出,對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將其傳喚到指定的地點或者住所、需要對所在單位進行審問偵察,但必須要出示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的有效的證明文件。傳喚后是否會被拘留要觀察具體情況,如果刑事案件比較輕微,被偵查機關傳喚調查
治安拘留期間涉嫌犯罪,符合刑事拘留條件的,可以改成刑事拘留。根據法律規(guī)定,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fā)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
被公安機關傳喚后不一定會拘留。傳喚是公安機關在指定的時間、地點通知法律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措施。被傳喚到案后,調查結果違法或者犯罪事實屬實的,公安機關將予以拘留。經查無違法犯罪事實或者證據明顯不足的,公安機關必須立即釋放。公安機關傳喚的時間不得
對在現場發(fā)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注明。傳喚、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關于警察傳喚是否可以不去的問題,作為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機關傳喚時,應當及時到案,接受訊問。若未被逮捕、拘留,而是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在傳訊時及時到案是其應當遵守的規(guī)定,如違反了相關規(guī)定,可能需要承擔沒收保證金的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如干擾
治安拘留可以保釋。根據法律規(guī)定,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zhí)行行政拘留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的,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暫緩行政拘留的,可以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