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10.13
1、車輛行駛證原件或復印件; 2、車輛駕駛人駕駛證原件; 3、車輛駕駛人身份證原件; 4、現(xiàn)金和銀行卡。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方法: 1、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即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違犯道路交通法規(guī)的行為,也就是俗稱的違章行為。如不存在違章行為,就不屬
刑事拘留后被拘留人的手機會交由拘留所統(tǒng)一登記和保管。我國法律規(guī)定,被拘留人只能攜帶一定的生活必需品,其中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以及現(xiàn)金必須由拘留所統(tǒng)一登記和保管,拘留機關會在解除拘留后發(fā)還給被拘留人。如果被拘留人需要打電話聯(lián)系他人,可以通過
1、逮捕。如果事實清楚,證據(jù)充足,經檢察院批準逮捕的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2、釋放。如果存在是無罪或證據(jù)不足的情形,即沒有證據(jù)證實或證據(jù)不足以證實其所涉的罪行,此時可能會放人。 3、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
親友被刑事拘留的,首先應該為他委托律師,如果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對應當逮捕的人犯,如發(fā)現(xiàn)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及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或罪行較輕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審的措施。取保候審是相關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種暫
刑事拘留的對象一般是現(xiàn)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的犯罪分子,一般對于這種的可以采取強制的措施。而公安機關對已經被拘留的人會在拘留的二十四小時之內進行詢問,如果被拘留人被批準逮捕的,則會根據(jù)相關法規(guī)記者寧審理,但是審理之后無罪釋放的,拘留人可以申請國
被公安機關進行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被拘留時,手機是會被扣押的。拘留所在實施拘留時會對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現(xiàn)金由拘留所登記并統(tǒng)一保管,違禁品和其他與案件有關的物品移交拘留決定機關依法處理。
刑事拘留后處理程序是: 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內,依法辦理提請批準逮捕手續(xù); 2.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手續(xù)后,直接向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 3.拘留期限內未能查清犯罪事實的,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
刑事拘留超過37天不放人,又沒有變更強制措施的,屬于超期羈押,當事人可以申訴或者控告。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利害關系人對于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不予以釋放、解除或者變更的,有權向該機關申訴或者控告。
超市偷東西,涉嫌盜竊罪,但是對于盜竊罪的立案標準,各個省市并不一樣。以江蘇省為例,盜竊罪兩千元就夠立案標準,不夠兩千元的,只能予以治安處罰,但是對于多次盜竊的或者入室盜竊的,則沒有上述數(shù)額標準。盜竊兩千元至五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偷超市45元的東西可能會處以五天以上十天以下的拘留,同時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偷超市四十五元的東西數(shù)額是比較小的,還沒有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秘密盜竊公私財物的數(shù)額比較大的行為即盜竊罪,所以處罰是比較輕的。
超市無權罰款。偷一罰十等口號一般用作超市等場所的威懾性口號,實際上,超市等機構并沒有權力對違反治安的行為作出罰款。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guī)定構成犯罪的,
一旦親人或朋友被抓進看守所或者被刑事拘留,作為家人或者朋友,首先,應當?shù)谝粫r間向辦案的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實。 其次,有權向辦案機關了解羈押的場所。按照法律規(guī)定,傳喚、拘傳不能超過12小時,不得以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羈押犯罪嫌
刑事拘留不能復議。因為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行使的刑事強制措施,不是行政行為,所以不能申請復議。不過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