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1.07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縣(市、區(qū))交警部門應當在《交通事故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或代理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在3日內(nèi)可以向上一級交警部
可以申請復議,如果對于復議不服的,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要進行傷殘鑒定,根據(jù)結(jié)果要求賠償。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nèi),應當作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可以復議。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而且復核以一次為限。申請復核的時候要明確請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證據(jù)。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shù)臓幾h,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diào)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nèi)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申訴 1、可以讓交警部門通知雙方
就申請復議期限問題,行政復議法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quán)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nèi)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但是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復議是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時的一種救濟手段,而要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能申請行政復議,只能申請復核。當事人如果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nèi)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交通責任認定書復核流程: 1、當事人對交通責任認定書有異議,三日內(nèi)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2、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 3、原辦案單位重新委托檢驗、鑒定。
交通事故沒有復議流程,而是復核流程。具體流程為:當事人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復核-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維持原認定的結(jié)論或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diào)查、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流程如下: 1、到達交通事故現(xiàn)場,交警進行現(xiàn)場調(diào)查; 2、詢問當事人,查看事發(fā)監(jiān)控; 3、需要先行鑒定的,應當鑒定; 3、鑒定結(jié)果確定后5日內(nèi)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的規(guī)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能復議。交管部門所制作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不屬于具有的行政行為,無法進行復議。若對責任認定書有異議,可以向作出或者作出的責任認定書的上一級進行申請復核,在要收到認定書的三日內(nèi)。
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不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