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8.01
1、違約行為可能帶來的直接損失,這是確定違約金數(shù)額的基礎; 2、違約行為可能造成的可以獲得的利益的減少; 3、違約金最高額不能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的因違約行為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合同中應該明確約定違約行為導致的實際損失的范圍和數(shù)量。 當事人的實際損失范圍可以包括以下幾方面:合同正常履行情況下的預期利益、因違約而造成當事人的時間損失、律師費用損失以及其他機會損失等。損失范圍明確后,當事人可以就有關損失的具體數(shù)量、標
合同解除時的違約金約定是:當事人可以選擇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選擇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勞動合同中可以設定違約金的情形僅限于兩種: (1)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設定違約金。而用人單位設定服務期的情形只限于一種情形,即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 (2
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按民法典規(guī)定守約方能夠要求賠償事實上損失。事實上損失由守約方舉證,這個損失要根據(jù)守約方的事實上情況確定,包括因另一方違約做法導致的財產(chǎn)減少,也包括合同履行后可得到的利益。
合同解除違約金的約定,根據(jù)《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
合同未生效一般不可以約定違約責任。合同未生效前,合同效力處于停止狀態(tài),不涉及違約責任的承擔,對于當事人不具有法律拘束力,已經(jīng)成立的附條件合同除外。
借款合同違約金按照約定進行計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貸款合同逾期違約金,包括以下內(nèi)容: 1、貸款人和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 2、貸款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人民法院不支持年利率總額超過24%的部分; 3、借款合同違約金法律有
民間借貸違約金的規(guī)定是:《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借款合同對逾期利息的約定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款時未約定利息的,出借人無法主張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nèi)容,并根據(jù)當?shù)鼗蛘弋斒氯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