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7.12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結婚自由或離婚自由的行為。 現(xiàn)實生活中以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為多,子女干涉父母再婚的次之,也有親屬等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此外,丈夫因妻子提出離婚而毆打妻子,致使妻子不能行使離婚自由權的,考慮到夫妻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當事人有依法締結婚姻關系的自由。當事人是否結婚,與誰結婚,是其本人的權利,任何人無權干涉。自愿是實現(xiàn)婚姻自由的前提,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以自由為基礎的必要條件。 包辦婚姻主要是父母等無視當事人的意志,強迫其結婚離婚的行為
中國刑法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量刑為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實施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行為的過程中過失導致被害人死亡與因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而直接引起被害人自殺身亡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
中國新刑法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實施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行為的過程中過失導致被害人死亡與因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而直接引起被害人自殺身亡的,加重處罰,并且不適用告訴才處理的規(guī)定。
行為人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法院會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是犯此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用暴力手段強行干涉他人結婚和離婚自由的行為。
中國刑法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立案標準:本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用暴力手段強行干涉他人結婚和離婚自由的行為,原則上就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訴。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用暴力手段強行干涉他人結婚和離婚自由的行為。中國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種
法院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的裁判: 1、法院對犯本罪既遂的犯罪分子,依法應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本罪致被害人死亡的,則應判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立案標準的規(guī)定:只要行為人實施了用暴力手段強行干涉他人結婚和離婚自由的行為,被害人告訴的,就應當作為自訴案件立案追訴;如果行為人用暴力手段強行干涉他人結婚和離婚自由的行為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就應當作為公訴案件立案追訴。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由下列要件構成: 1、主體為一般主體; 2、本罪的主觀方面為直接故意; 3、侵害的客體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權利和身體自由權; 4、客觀方面是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為。
對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我國刑法上規(guī)定: (一)、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必須是被害人告訴才處理; (二)、造成被害人自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直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依故意殺人罪處罰。 本罪在客觀方面是指對意圖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滿足以下條件的,應予立案: 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用暴力手段強行干涉他人結婚和離婚自由的行為,原則上就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訴。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用暴力手段強行干涉他人結婚和離婚自由的行為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的情況下: 1、人民法院一般應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本罪引起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不適用告訴才處理的規(guī)定。 3、行為人以故意殺人的方式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或者因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