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6.12
可撤銷合同有: 1、基于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3、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合同;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較大損失的行為。 二、因顯失公平訂立的合同。 顯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緊迫或缺乏經(jīng)驗的情況
1、重大誤解。即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品種、質量、規(guī)格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較大的損失的。 2、顯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緊迫或缺乏經(jīng)驗的情況下,而訂立的明顯對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它對利益受損方而言
下列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 一、基于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二、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三、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
《民法典》規(guī)定開發(fā)商欺詐合同是可以撤銷的。法定可撤銷合同主要有:一方實施欺詐行為簽訂的合同;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tài)、缺乏判斷能力簽訂了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簽訂的合同;重大誤解簽訂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可以。依據(jù)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簽訂合同時一方存在欺詐行為的,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合同的,申請撤銷合同的期限為一年。 欺詐合同一般指合同欺詐。合同欺詐是以訂立合同為手段,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已在網(wǎng)上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除以下8種情形外,原則上不得撤銷或變更合同信息: 1、因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工作人員失誤,將購房人信息錄入錯誤,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提交錯誤內容及更改說明); 2、戶口本常住人口登記卡表中登記的家庭成員之間,變更合同
解除的合同一般來說是不能再撤銷的。因為合同解除后,相關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jīng)履行的,根據(jù)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而撤銷合同僅針對尚在生效的合同,權利義務關系未終止。
除了個別離婚案件,撤訴后均能再次起訴。撤訴后可以再次起訴的,一般情況下起訴后再撤訴法院會把所有的原件手續(xù)都退還,仍然可以再次向法庭不能起訴的情況也有,那就是離婚案件,你起訴與對方離婚,這時你撤訴了,在6個月內沒有新的情況與的。除了這種情況以
第一種情況:企業(yè)未經(jīng)過清算而將企業(yè)進行注銷。債權人可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被告主張債務。根據(jù)公司法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公司或依法進行清算,以虛假清算報告騙取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法人注銷登記的;
可以。贈與人任意撤銷權是指未經(jīng)公證的贈與、或非履行道德義務的贈與,贈與人在贈與財產(chǎn)的權利轉移以前無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銷贈與的權利。
符合撤銷事由就可以撤銷。合同可撤銷的情形: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2、以欺詐、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欺詐、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3、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tài)、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