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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丈夫和兒子的名字賣房需要妻子簽字。 賣房交房流程如下: 1、賣方要配合買方進行產權調查。包括審定房屋產權的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要注意產權證上的業(yè)主姓名與售房者是否相符,有無抵押或共有人等; 2、買賣雙方簽訂購房合同,詳細簽訂房價,
房產證是妻子的名字,丈夫可以落戶,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 落戶口流程: 1、準備材料:根據當地政策和要求,準備好相關證件和資料,如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如有)、工作證明、房產證等; 2、申請遷
房產證從丈夫名字改成妻子名字,需要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xù),費用就是工本費和印花稅。 1、首先要辦理解抵押手續(xù),電話約定還款日期,去貸款銀行還款,取回銀行提供的解抵押資料; 2、去房管局交易大廳辦理解抵押手續(xù),帶著房產證、身份證、銀行提供
一、根據你敘說的情況,大致是你丈夫“冒用你本人的名字”簽字,如果是這樣,你丈夫并非以代理人的身份簽字,因此也不存在什么代理或表見代理的問題。如果是這種情況,你又不想賣房子的話,可以考慮向工商或公安報案
妻子代丈夫簽訂房屋銷售合同不一定有效。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辦理房地產登記,合法取得房地產所有權的,房屋屬于丈夫個人所有,未經丈夫同意的,一般無效。
1、房產證只寫丈夫姓名,但房屋系婚后夫妻共同出資的,妻子仍然有份。 2、若為丈夫個人財產所購,除另有約定外,妻子沒有份額。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老公)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
主要是看付款了沒有,如果付了,那想違約,就存在個違約責任。需要提供紙質簽名委托書,不然不生效。夫妻關系債務是共同承擔,但是一方不知情情況下,可以拒絕還債。
夫妻共同出資購買的房產,應當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無論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只要是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內,夫妻決定以共同財產購買的不動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無論寫上誰的名字,這項房產都是夫妻共同的財產,房產證只是對外公示效力的一項
首先,房產證上有夫妻二人的名字說明該房產屬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財產,離婚時應當進行分割。對于如何分割,根據意思自治原則,夫妻雙方可以先自行協(xié)商房產分割方法,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按買房時各自出資的比例進行分割。如果一方在離婚時特別困難的,可以多分
名字改了房產證的名字要改。房產證更名辦理需要材料:提供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話就直接簽署贈與,那樣子費用比較低點,如果以后還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廳填寫買賣契約,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廳過戶,但是中間會出現(xiàn)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