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回重審案件能否移送管轄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發(fā)回重審案件是不能移送管轄的,移送管轄需要在案件受理之后,并且案件審理之前進行移送,需要在一審的時候就移送管轄,發(fā)回重審已經不是一審的情況了,這種時候就不能移送管轄,沒有權利。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不可以移送管轄,只能由上級人民法院進行指定管轄。提起再審的主體必須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級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和上級人民檢察院或本院院長事人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也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是第二審人民法院發(fā)回重審或者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再審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再審。
-
再審案件可以移送管轄嗎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36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發(fā)現(xiàn)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法院管轄的,應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guī)定不屬于該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p>
2020.03.06 273 -
-
-
再審案件可移送管轄嗎?
再審案件不可以進行移送管轄,因為再審的案件一般是由做出一身或者是二審的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或者是最高人民法院進行審理的,所以法院對于案件是有管轄權的,就不存在將案件進行移送管轄,但是也存在例外情況,
2023-06-13 15,340 -
案件移送管轄
(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經審查不歸本法院管轄的,不存在移送管轄問題,應告知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對該案無管轄權。依法享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才有權
2023-06-11 15,340 -
案件發(fā)回重審后能否再提出管轄權異議
鑒于案件權益比較重大,一審敗訴后當事人只能提起上訴。其實,大家都明白,二審想扳回來,難度極大。由于一審判決列錯了案件主體,以一審判決主體錯誤為由,要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將案件發(fā)回重審。比較意外的是
2022-10-16 15,340 -
案件移送管轄件
(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經審查不歸本法院管轄的,不存在移送管轄問題,應告知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對該案無管轄權。依法享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才有權
2023-06-10 15,340
-
01:07
移送管轄的條件有哪些根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明確規(guī)定,如果需要移送管轄,應當符合下面幾個條件: 第一,案件已經受理; 第二,受理案件的法院對案件無權管轄,或者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已經先行立案受理本案件; 第三,受移送的法院對案件具有管轄權。 如果受移送法院認為自
2,689 2022.04.15 -
00:51
刑事案件管轄規(guī)定刑事案件管轄規(guī)定,具體有以下的兩個方面,具體如下: 1、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jiān)督中發(fā)現(xiàn)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
2,297 2022.04.17 -
00:59
對二審發(fā)回重審的裁定不服對二審發(fā)回重審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請審判監(jiān)督程序。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可知,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
5,415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