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師普法為法師兄(原110咨詢網)原創(chuàng)內容,未經授權,任何形式的復制、轉載都視為侵權行為。
對于涉外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的問題,可以由涉外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為了便于確定繼承開始的時間、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生前的關系、遺產的范圍和分配等問題,使繼承遺產的糾紛得到正確解決,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遺產繼承糾紛管轄法院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專屬管轄。也就是說,被繼承人有兩個以上住所的,
如何在合同中管轄法院約定 (一)當事人在合同中對履行地點、交貨地點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或者雖有約定但未實際交付貨物,且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以及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 (二)依照我國法律規(guī)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條的規(guī)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買賣合同作為一種典型合同,如果發(fā)生糾紛,理應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該條規(guī)定確定管轄,即被告住所地與合同履行
對我國民訴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所稱“因不動產提起的訴訟”應理解為專指因不動產提起的物權訴訟,包括不動產登記糾紛、所有權糾紛、用益物權糾紛、擔保物權糾紛、占有保護糾紛。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雖與不動產發(fā)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
合同有很多種,比如保險合同,運輸合同,購銷合同等,而且合同內部也有各種變數,比如當事人約定由哪個法院管轄。1.《民訴法》第23條規(guī)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這是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對于一般債權債務糾紛的管轄法院,如果當事人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無約定的,管轄法院為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在合同借貸的案件中,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轄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怎樣確定合同糾紛管轄法院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發(fā)生合同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如果要提起訴訟的,應當前往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所有合同糾紛的案件,都只能由這兩個法院進行管轄。如果雙
借款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的案件管轄地分為兩類:法定管轄地和協議管轄地。法定管轄地又分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對于借款合同履行地一直困擾當事人,也是很多法院立案產生問題的地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問題的批復:合同履行地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