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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恐嚇后傷人的量刑為:恐嚇一般不構成犯罪,但傷人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尋釁滋事罪是指,行為人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哄鬧事,毆打并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嚴重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我國刑法中并沒有恐嚇罪這個罪名。如果只是通過電話進行口頭威脅,沒有造成惡劣影響的,那么該行為人不構成犯罪。如果通過寫恐嚇信或其他
目前《刑法》沒有恐嚇罪這個罪名,所以是不存在量刑的問題的。不過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會按尋釁滋事罪來處罰,即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國刑法目前并無單獨規(guī)定“恐嚇罪”的刑法條文,亦無獨立的“恐嚇罪”的罪名規(guī)定。但是2011年2月25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修正后的刑法中,第二百九十三條將恐嚇他人并且情節(jié)惡劣的行為,
所謂的恐嚇威脅罪,我國現(xiàn)行法律沒有規(guī)定此罪。但實際上已經有其它條款做了恐嚇行為的刑事處罰,那就是刑法中的尋釁滋事罪。 《刑法修正案(八)》對尋釁滋事罪做了修改,明確將“恐嚇”增加規(guī)定為尋釁滋事犯罪的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雖然并無以恐嚇罪命名的刑法條文。但實際上已經有其它條款做了恐嚇行為的刑事處罰,那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
單純的恐嚇行為在刑法修正案 (八)之前是不構成犯罪的,而在刑法修正案 (八)之后在尋釁滋事里面增加了恐嚇的內容:恐嚇罪怎么量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
恐嚇罪也有輕重之分,根據(jù)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情節(jié)較輕的,包含下列行為的:1、寫恐嚇信或者以類似的方法威脅他人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真相誹謗他人的;3、對證人進行威脅、侮辱、打擊報復的;4、多次發(fā)送侮辱、恐嚇信息并且干擾他人正常生
刑法上,沒有威脅恐嚇罪這一項罪名,如果行為人對他人實施威脅、恐嚇等行為,則可能構成刑法規(guī)定的“尋釁滋事罪”,當受害人收到威脅恐嚇時,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取證: 1、收據(jù)相關的書面證據(jù),例如帶有恐嚇威脅內容的書信或者文件等; 2、物證方式;
語言威脅、恐嚇他人的行為,涉嫌觸犯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可以處以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行政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而且會并處罰款。如果行為人實施威脅、要挾的行為,是為了勒索他人財物,而且涉案的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