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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的處罰為: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是指過失損壞軌道、橋梁、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志等交通設備,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傾覆或毀壞,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是一種以交通
一、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指什么(一)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的概念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是指過失損壞軌道、橋梁、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志等交通設備,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傾覆或
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與破壞交通設施罪,侵害的客體和對象相同。兩者的主要區(qū)別是: (1)對犯罪結果要求不同。前者破壞交通設備的過失行為必須造成危害交通運輸安全的嚴重后果才構成犯罪;后者只要實施破壞交通設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七條【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軌道、橋梁、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志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發(fā)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后果
破壞電力設施涉嫌破壞電力設備罪,處罰如下: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還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犯罪嫌疑人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破壞電力設備罪一般是指,故意破壞電力設備,危害公共電力安全的行為。破壞電
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立案標準是:行為人實施了使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遭受毀壞,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可知,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的行為,不僅使易燃易爆設備本身遭到損壞,而且常常引發(fā)火災、爆炸事故,造成
根據刑法的規(guī)定,行為人故意破壞汽車、電車、火車、船只、航空器等,足以導致汽車、電車、火車、船只、航空器發(fā)生損壞、傾覆或者是毀壞的危險,對于還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導致嚴重后果的,依法會判處十年以上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