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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可以辦理離婚,通過起訴的方式就可以。 流程如下: 1.寫好離婚起訴書;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jù);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jù); 4.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fā)送傳票; 5.開庭、審理、判決。
不可以。 (1)如果是協(xié)議離婚,離婚雙方到一方的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xù)即可; (2)如果是訴訟離婚,原告可以到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或被告方居住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進行起訴離婚; (3)如果雙方都在戶籍外的其他地方經(jīng)常居住和生活,就算雙
雙方都在外地無法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可由其中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需要提交起訴狀一式兩份、原告本人身份證、結婚證等證件材料,到被告住所地起訴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經(jīng)常居住
協(xié)議離婚必須在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進行辦理,可以是男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也可以是女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不可以在雙方戶口都不在的異地辦理協(xié)議離婚的。
2、如果有證據(jù)證明其中一方在東莞居住滿一年以上的,可以在本律師的協(xié)助下,向東莞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出具的離婚判決書(或者離婚調(diào)解書)與離婚證具有同等效力
夫妻雙方打算的,如果雙方不在地居住,那么有如下幾種情況: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記地辦理離婚手續(xù)的,另一方只能到該地區(qū)起訴要求判決離婚; 2、雙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個城市的,可在該城市法
離婚分為協(xié)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兩種。其中,協(xié)議離婚不能在異地辦理,但是起訴離婚可以。我國婚姻登記條例規(guī)定,辦理協(xié)議離婚,必須在夫妻中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而不能在異地辦理。但如果是起訴離婚的,起訴方可以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的經(jīng)常居住
異地結婚證不可以在本地辦理離婚。如果要辦理離婚手續(xù)的,必須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戶口都是異地的,不能在本地辦理離婚手續(xù)。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且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xié)議應當寫清楚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
當事人在異地也可以離婚,但是需要通過提起離婚訴訟的方式,來與對方解除婚姻關系。具體來說,如果雙方選擇登記離婚的方式來解除婚姻關系的話,就應當前往一方戶籍地所在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換句話說,如果當事人身在外地的話,就不能夠直接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