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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傳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況下強制被告到庭的一種強制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109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規(guī)定表明,只有對必須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適用拘傳。所以你有可能被
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xiàn)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刑事拘留期限最長可達三十七天,而行政拘留期限最長可達十五天。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
親告罪的概念是:指告訴才處理的犯罪即以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訴權的個人的控告作為必要條件的犯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一條第一項規(guī)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1、侮辱、誹謗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
拘役的含義是公安機關就近執(zhí)行,短期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罰,一般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shù)罪并罰不得超過一年。緩刑是指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具體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xiàn)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拘役是指短期剝奪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強制勞動的刑罰;緩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zhí)行所判處的刑罰。
一、什么是拘傳 拘傳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強制其到案接受訊問的一種強制措施。拘傳是我國刑事訴訟強制措施體系中強制力最輕的一種,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
依照我國《刑法》規(guī)定,主刑的種類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管制屬于限制自由刑,拘役屬于短期自由刑,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屬于長期自由刑,死刑屬于生命刑。主刑的特點:1、只能獨立適用,不能附加適用;
在我國刑事訴訟法中對刑拘的具體定義,一般指的是刑事拘留是國家相關機關或執(zhí)行部門依法對犯罪人或被告人進行刑事拘留,也就是說按照法律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拘留的行為,一般在刑事訴訟中的刑事拘留是公安部門或者人民檢察院對所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
債權轉讓又被叫做債權讓與,是指在當事人不對合同內容進行改變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通過和第三人訂立合同的方式將債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如果是債權全部讓與第三人,則第三人就會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原合同關系的新的債權人,原來合同的債權人因為債權的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