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18
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公安機關等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依法對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進行限制或者剝奪的各種強制性方法。刑事強制措施是預防性的,而不是懲戒性的,也是一種臨時性措施,可能根據案件的進展情況予以變更或解除。根據法律
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強制措施的種類有拘傳、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拘留、逮捕。監(jiān)視居住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責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得離開指定的區(qū)域,并對其行動加以監(jiān)視的強制方法。
我國現行刑訴法,規(guī)定了三種非羈押性強制措施,即拘傳、取保候審和監(jiān)視居住。拘傳是指公安機關、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強制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指定地點接受訊問的強制方法。取保候審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1、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執(zhí)行罰、罰鍰); 2、劃撥存款、匯款; 3、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財物; 4、排除妨礙、恢復原狀; 5、代履行(代執(zhí)行) 6、其他強制執(zhí)行方式
拘傳、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是刑事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適用對象僅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證人和被害人均不得適用。拘傳適用于未被羈押的情況;取保候審適用于社會危險性不大的情況;取保候審主要
強制措施 第六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 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刑事強制措施不必適用。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包括拘留、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拘留和逮捕。
行政強制措施有: 1、對人身自由的限制。 通常法律應該在出現以下幾種情況下予以行政主體對人身自由的限制權: 一是在醉酒、精神病發(fā)作等情況下,不管制不能避免對其本人的危險或這對他人的安全構成傷害威脅; 二是意欲自殺,沒有管制不能保護其生命;
醉駕刑事強制措施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拘留、逮捕五種。醉酒駕駛構成危險駕駛罪,對醉酒駕駛者,并一定是要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一般都先會被刑事拘留,再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
公安機關可執(zhí)行的強制措施有以下幾種: 1、拘傳。拘傳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強制其到案并接受以上部門訊問的一種強制方法; 2、取保候審,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