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5.28
在判決不準予離婚的情況下最好不要上訴。一審法院在經過開庭審理、組織雙方調解的情形下還是決定駁回原告的起訴,也就是不準予雙方離婚。說明一審法院認為原被告雙方的感情沒有完全破裂,沒有達到法律規(guī)定的離婚的條件。在這種情況下提出上訴的話,二審法院經
可以的,對一審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在領取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院二審后已經執(zhí)行不能再上訴,二審判決作出立即生效。中國現在的司法制度規(guī)定,普通案件采取“二審終審制”,即案件經過一審、二審之后,所有的司法程序宣告結束。
判決書下了,過了時效期不上訴就生效了。
1、離婚案件到了中級法院應該是終審判決,收到判決就發(fā)生法律效力。2、二審案件不能上訴,但可以提起再審程序。3、不過走再審程序比較難,如果和好無望你堅持6個月重新起訴為上策。4、民事訴訟法124條,人民
1、離婚案件屬于民事訴訟,實行二審終審,即一個案件經過二級法院的審理即告終結。 2、如當事人任何一方不服基層法院一審判決的,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天可以上訴于中級人民法院。 3、在程序上,可以寫一式兩
不得再上訴民訴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上訴人申請撤回上訴的,是否準許,由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民訴解釋190條在第二審程序中,當事人申請撤回上訴,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一審判決確有錯誤,或者
二審維持原判不能上訴了。我國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雖然不能再上訴,但是還可以申請再審。根據規(guī)定,當事人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
一審判決不準離婚,二審是否能直接判決離婚,要看是否可以證明夫妻雙方之間的感情確已破裂。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審的裁判是最終裁判,當事人不能再上訴。但是,當事人可在二審結束的一年后再次起訴。根據相關規(guī)定,起訴離婚適用于夫妻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yǎng)權歸屬等問題無法達成合意的情況。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起訴離婚主要有以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