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14
行政處罰的對象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我國行政處罰規(guī)定的處罰對象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行政處罰的對象是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定授權組織給予制裁的相對人,即實施了違反行政法律規(guī)范的違法行為人。根據(jù)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
職工被行政拘留單位可以根據(jù)公司的制度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涉嫌違法犯罪被有關機關收容審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單位在勞動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可與其暫時停止勞動合同的履行。暫時停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用人單位不承擔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相應義務。
我國人民法院對于單位犯罪并非都適用單罰制。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是: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采取單罰制的犯罪有: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等。
行政處罰違法的情形包括主要證據(jù)不足的;適用法律、法規(guī)錯誤的;違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職權的;濫用職權的以及明顯不當?shù)?。此時人民法院應當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對公務員的行政處罰也就是行政處分,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依照行政隸屬關系給予有違法失職行為的國家機關公務人員的一種懲罰措施,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開除。公務員應當忠于國家,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忠于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
國有事業(yè)單位人員失職罪既遂法院判決有兩種情形: 1、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此罪,如果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本罪的主觀方面只能由間接故意與過失構成。
對于當事人所適用的行政強制措施,并不屬于行政處罰的范疇。行政強制措施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凍結財物;而行政處罰有警告、通報批評、罰款、暫扣許可證件、行政拘留等。
根據(jù)我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guī)定,行政拘留屬于行政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yè);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
追究刑事責任不屬于行政處罰。追究刑事責任,是指通過偵査、起訴、審判活動,查究特定人因實施刑事法律所禁止的行為而依法應承擔的法律后果。行政處罰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guī)范,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從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