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9.30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由審判員、陪審員或者單獨審判員審理。可以是組成合議庭的形式,也可以是單獨審理的形式。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shù),必須是單數(shù)。適用簡易程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是由審判員或者由審判員與人民陪審員組成的合議庭審理。在民事訴訟中,除第一審程序中的簡單案件適用獨任制進行審判外,二審、再審、重審及一審中的非簡單民事案件,一律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由法院內(nèi)部各個庭室的法官審理,我國法院分為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一般的第一審民事案件,都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由合議庭或者法官一人獨任審理。合議庭和法官獨任審理的案件范圍由法律規(guī)定。合議庭由法官組成,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審員組成,成員為三人以上單數(shù)。合議庭由一名法官擔任審判長。院長或者庭長參加審理案件時,由自己擔任審判長。審判長主持
法院受理的案件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或者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如果是合議庭,組成的合議庭人數(shù)必須是單數(shù),且適用簡易程序?qū)徖淼拿袷掳讣蓪徟袉T一人獨任審理。
法院自訴案件是可以進行撤案的,但前提也是必須要由本人進行撤銷,在對于案件撤銷了之后就不能再進行起訴,但對于被告不同意撤銷的話,那么還可以進行反訴,這就要看案件的實際情況。
一、犯罪事實清楚的,有足夠證據(jù)的案件,應當在案件受理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二、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jù),應說服自訴人撤訴,或者裁定駁回。 三、自述人經(jīng)兩次依法,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
第二審人民法院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依照第一審程序進行審判。對于重新審判后作出的判決,可以依法上訴、抗訴。
二審人民法院對一審判決是這樣處理的: 1、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shù)?,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2、原判決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shù)模瑧敻呐校?3、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jù)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后改判。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jīng)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2)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3)原判決認定基本
1、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guī)正確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法規(guī)錯誤的,依法改判; 3、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或者由于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 裁定撤銷原判,發(fā)回原審人民法
1、維持原判。對認定事實清楚和適用法律正確、刑事案件量刑適當?shù)脑瓕徲凶锱袥Q和正確的原審無罪判決,應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2、直接改判。 有兩種情況: (1)原判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shù)?,應當改判?(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