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11.02
1、被繼承人死亡后,其遺留的合法財產由他人繼承人依法繼承。遺產分配后,所有權、使用權即歸繼承人所有。 2、對于國有土地使用權,繼承人可依法繼承,并到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后續(xù),即確認土地使用權利。
注銷土地使用權登記需要的材料: (一)出具書面申請和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為個人的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三)申請人為單位應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托書、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企業(yè)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
(1)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同一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成員對被繼承人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 (2)不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但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本集體組織成員對于身為本集體組織成員的被繼承人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 (3)不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且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
繼承土地使用權手續(xù)需要的材料有:房產證、身份證、死亡證明、親屬證明等,到縣國土資源局辦理。依據(jù)我國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合法取得且有效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可以被繼承的。若是有遺囑按照遺囑內容進行,沒有遺囑就按
一、土地使用權人死亡,繼承人的要求如下: 1、被繼承人死亡后,其遺留的合法財產由他人繼承人依法繼承。遺產分配后,所有權、使用權即歸繼承人所有。 2、對于國有土地使用權,繼承人可依法繼承,并到國土資源局
我國農村的耕地是以家庭為單位承包的,家庭內成員均享受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家庭成員死亡對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的確權沒有影響。當然,如果當時作為承包家庭的成員都已經(jīng)去世的,村集體應當將土地收回,不再確認土地承包經(jīng)營
關于劃撥土地使用權繼承程序。土地證書是土地權利人依法擁有土地使用權利的法律憑證,一套住房應當擁有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兩證齊全才算獲得了完整的權利。 凡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
土地使用權劃撥,主要指的是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人繳納補償金或者安置費等之后,將該土地交給其使用,或將國有的土地使用權無償交給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種行為。通過劃撥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權,除了行政法規(guī)或者法律另有規(guī)定以外,一般
居民死亡注銷戶口,一般有以下的三個步驟,具體如下: 1、需要讓死者的近親屬,帶齊有關材料,到當?shù)嘏沙鏊k理死亡人的戶口注銷; 2、派出所會審查親屬提交的《居民死亡醫(yī)學證明》、村委會出具的證明,或者是衛(wèi)生院出具的《死亡推斷書》等證明材料,核實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根據(jù)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作為公民的合法財產可以被繼承,但是,宅基地屬于集體經(jīng)濟組織所有,宅基地使用權不屬于被繼承人遺留的合法財產,不能被繼承,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