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7.11
女兒拒絕贍養(yǎng)父親,還有繼承權嗎 女兒拒絕贍養(yǎng)父親,根據繼承法,無權請求分割遺產,或者就算能夠參與分割,也要少分遺產。首先,法律規(guī)定了父母對子女具有撫養(yǎng)的義務,而子女對父母具有贍養(yǎng)的義務。除非二人因為收養(yǎng)關系,而解除了自然血親關系,就算父母不
如果是未成年人想要更改自己的姓名,但是父母一方不同意的,那么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夠變更的。因為未成年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是需要父母同意的,由父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須要由監(jiān)護人雙方協(xié)商決定。由雙方的父母帶上雙方父母的戶口
房產加名字,離婚后如何分配首先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協(xié)商不了的,再根據法律由法院進行裁判。在房產證上加名的行為屬于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將其個人所有的房產贈與給對方的行為,并且在產權登記變更之后,便不可撤銷該贈與行為。加名后房屋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夫
夫妻房產加名,離婚分配時,應當由雙方共同分割。因為房屋已經確定為夫妻雙方共有,終止婚姻關系后分割共有房產,符合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情形,共有關系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協(xié)議的應當按照協(xié)議處理。如果沒有協(xié)議,應當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
實際上,在離婚時只有一套夫妻共同房產的話,也可以對房產進行分割。首先,雙方可以約定由其中一方取得這項房產的所有權,同時取得房產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財產補償。具體的補償金額也可以由雙方協(xié)商決定。其次,雙方還可以約定,由其中一方無償
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提出離婚,房產的分配方式都是一樣的,具體包括以下兩種方式: 第一,雙方協(xié)商決定分配方案。根據我國《民法典》規(guī)定,在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商處理。意思就是,我國法律支持當事人自行決定房子該如何分配,尊重當事人的財
離婚了房產可以依照以下規(guī)則進行分割: 第一,如果房產為夫妻一方婚前購買,并且在結婚前已經全額支付完畢,這個房產則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參與分割; 第二,如果夫妻在結婚前已經約定了房產的歸屬,比如房子歸一方所有或者三七分、四六分等,并
根據《民法典》規(guī)定,離婚時,分割房產的規(guī)則如下: 第一,如果男女雙方在婚前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財產,歸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的份額,并且已經簽訂書面合同的,這一約定受到法律保護,在離婚時應當依照婚前約定的份額分割房產; 第二,如果一方在婚前
父母離婚并不需要對子女的財產進行分配。相反,夫妻雙方在離婚的過程中,應當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進行分割或者分配。 具體來說,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在離婚的時候,夫妻雙方可以先行協(xié)商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協(xié)商不成功的話,可以請求
夫妻雙方離婚,不會涉及夫妻雙方父母的財產如何分割的問題。首先,雙方離婚只能就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分割。分割財產時,第一,要確定該項財產確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系雙方任何一方父母的財產都與夫妻雙方無關,離婚時不參與分割。第二,如果夫妻一方與其中一方父
夫妻雙方在離婚的時候,一般不會涉及一方婚前財產的分割問題。因為根據民法典的規(guī)定,夫妻其中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該方的個人財產,在離婚的時候,對方無權請求分割。就算是雙方生育的子女,也無權請求父母分割他們的個人財產。因此,在離婚的時候,對于婚前
父母在婚前贈與子女的房產,在離婚時要如何分割,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 1、父母在子女婚前或者婚后購買的房產,且登記在子女一人名下的,屬于子女的個人財產。實質上屬于父母對子女的個人贈與,離婚時無需分割; 2、結婚前,男女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無
在離婚的時候并不需要對婚前財產進行分割,因此對于一方個人所有的婚前房產,在離婚的時候并不涉及房產的分割問題。離婚時能夠被分割的財產,應當是能夠被認定為夫妻共同所有的房產。例如:雙方在登記結婚之后,共同購置的房產;另一方同意贈與給對方的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