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24
第二法定繼承人順序是均等分割,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yǎng)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法定繼承沒有第三順序繼承人。根據(jù)《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法定繼承人只有第一順位和第二順位,包括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法定繼承沒有第三順序繼承人
第二順序繼承人也是存在轉繼承的相關情形的,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可以轉繼承。根據(jù)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于遺產分割前死亡,并沒有放棄繼承的,該繼承人應當繼承的遺產轉給其繼承人,但是遺囑另有安排的除外
如果留有遺囑指定由某某人繼承的話,可以繼承,否則不能繼承。必須依照法律第一、第二繼承人來繼承。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繼承開始后,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三順序:直系親屬。繼承人是指依法繼承財產的人,分為法定繼承人和遺囑繼承人。法定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
第二順位繼承人應該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般是第一順位不在或者第一順位放棄繼承的話會輪到第二順位。
1、在法定繼承中,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有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順位繼承人只有在被繼承人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情況下才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財產。法定繼承是根據(jù)
法定繼承中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租父母、兄弟姐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可知,在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其遺產按照法定繼承進行繼承。法定繼承有順序要求,只有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
我國現(xiàn)行有效的民法典僅對法定繼承的繼承順序作出規(guī)定。其中,明確規(guī)定了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也就是第一順位繼承人為以下3類:1、被繼承人的配偶;2、被繼承人的子女;3、被繼承人的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子女和父母兩個定義需要重點理解:
法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指按照法定繼承處理遺產時,具有優(yōu)先繼承權的人,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這里說的“第一”是針對第二順序繼承人而言的,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之間沒有繼承先后順序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