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1.18
危害國家安全罪犯罪主體的定義是:自然人犯罪主體,多為一般犯罪主體,對于大多數(shù)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無論是中國公民、外國公民還是無國籍人士,只要有刑事責任能力,年滿十六歲,就可以成為犯罪主體。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主體范圍受到嚴格限制,背叛國家
危害國家安全罪與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區(qū)別有: 1、所侵害的利益客體不同:所謂公共安全,是指社會和公民個人從事和進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學習、娛樂和交往所需要的穩(wěn)定的外部環(huán)境和秩序。國家安全是國家的基本利益,是一個國家處于沒有危險的客觀狀態(tài),也就是
危害國家安全罪犯罪分類:背叛國家罪、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武裝叛亂、暴亂罪、顛覆國家政權罪和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 法律認定: 1、背叛國家罪:是指與勾結(jié)外國或者境外機構(gòu)、組織、個人,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和安全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
妨害公務罪是如何認定的?本罪與分裂國家罪、武裝叛亂、暴亂罪、顛覆國家政權罪等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界限二者具有某些共同點,如都危害了國家利益,都必然會對國家的正常管理活動造成干擾和破壞;在行為方式、行為指向
妨害公務罪與危害國家安全罪二者具有某些共同點,比如都是危害了國家利益,都必然會對國家的正常管理活動造成干擾和破壞;在行為方式.行為指向上有一些交叉;主體都是一般主體;主觀方面都是出自故意。二者的區(qū)別點
刑法分則對什么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作了明確的規(guī)定。危害國家安全罪是一個概括性罪名,是對各種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共同特征的概括。各種具體罪名則各有其具體構(gòu)成要件和特征,分別規(guī)定在刑法分則第一章中的12
(一)背叛國家罪:是指與勾結(jié)外國或者境外機構(gòu)、組織、個人,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和安全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分裂國家罪:是指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tǒng)一的行為,對首要分子或
如果境內(nèi)外機構(gòu)、組織或個人資助實施背叛國家罪、分裂國家罪和煽動分裂國家罪、武裝叛亂、暴亂罪、顛覆國家政權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就構(gòu)成了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根據(jù)我國《刑法》的相關規(guī)定可以知道,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的認定標準主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即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認定時,要嚴格掌握構(gòu)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要件。 對于用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毀壞財物罪之間的界限進行區(qū)分。如果犯罪分子使用危險方法,實施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構(gòu)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shù)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財產(chǎn)的安全;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所謂其他危險方法,是指放火、決水、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