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04
以下幾種情況造成損害結果的,不認為是犯罪,行為人不負刑事責任: (1)意外事件。 (2)正當防為。 (3)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免受正發(fā)生的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另一較小合法利益的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除此
承擔醉酒駕駛的刑事責任的情形: 1、醉酒人在醉酒狀態(tài)下沒有喪失辨認和控制自己的行為能力,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構成犯罪,應承擔完全的刑事責任。 2、如果醉酒使行為人處于無責任能力狀態(tài)是行為人有意或過失地造成的,按照原因中的自
未成年人犯罪的,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要依據(jù)實際情況而定: (1)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2)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
侵權責任的承擔形式有以下8種: (1)停止侵害,指侵權人停止正在進行的侵權行為。 (2)排除妨礙,指排除侵權行為對權利正常行使所造成的妨礙。 (3)消除危險,指采取一定措施消除侵權行為給他人合法權益可
有下列情形的,擔保人不承擔責任:一般擔保的債權人在擔保期間未向債務人起訴或者申請仲裁的;連帶責任擔保的債權人未在擔保期間請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或者債權人未經(jīng)擔保人書面同意,允許債務人轉移債務。
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公民可以不承擔民事責任:(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特別規(guī)定的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所謂不可抗力,是指人力不能抗拒、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十九條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jù)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guī)定不負刑事
1、不滿14周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也就是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 2、14周歲到16周歲的人,不犯以上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需要負刑事責任。 3、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
以下情形可以追究締約過失責任: 1、假借簽訂合同,惡意的進行磋商;假借指的是合同任意一方當事人根本沒有與對方當事人簽訂合同的意思,與對方當事人進行磋商只是借口,旨在損害訂約對方當事人的利益; 2、故意隱瞞與簽訂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
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1、單位犯罪實行兩罰制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 2、單位犯罪實行單罰制的,只對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 根據(jù)規(guī)定,單位犯罪必須具備以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