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10.19
當事人因不服行政處罰而提起行政訴訟的,該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機關作出處罰決定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一般是六個月。如果當事人已經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再起訴的,則從當事人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是十五日。
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一般不停止執(zhí)行。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裁定停止執(zhí)行: 1.被告需要停止執(zhí)行; 2.原告或者利害關系人申請停止執(zhí)行,人民法院認為執(zhí)行會造成損失,并且停止執(zhí)行不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3.人民法院認為執(zhí)行會給國家社會
在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中不停止行政處罰的執(zhí)行。當事人在受到行政處罰后,如果對處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向行政復議機構和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但在復議和訴訟過程中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zhí)行。所謂復議和起訴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zhí)行,就是指在行
行政訴訟時效是當事人能夠向人民法院對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有效期限,超過了這一期限,則當事人喪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行政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既是為了有效保護行政機關管理活動的效率,也是為了
不服行政處罰提起行政訴訟,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shù)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行政訴訟法》第五
沒有做出強制執(zhí)行決定。按照《強制法》第三十七條:“經催告,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且無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強制執(zhí)行決定?!碧幜P決定與強制執(zhí)行決定是不同的行政決定,不能混同。如果認為處罰書就
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后人民法院會按照下列步驟處理: (1)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訴狀時對符合行政訴訟法規(guī)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shù)怯浟福?(2)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行政訴訟法規(guī)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狀,
行政訴訟起訴期限規(guī)定如下: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申請人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復議機關收到申請書,超過兩個月不
行政訴訟流程為: 1、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被告在規(guī)定日期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fā)送原告; 2、法院對符合起訴條件、在受案范圍內的案件予以立案受理,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guī)定行政處罰的對象是: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違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責任能力。行政處罰是觸犯了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擔的,對于這些民事主體。如果是被責令需要承擔相應的處罰,則需要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但是根據(jù)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