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03
法院可以對勞動爭議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再開庭審理?!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用人單位申請撤銷終局裁決的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jīng)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新的事實、證據(jù)或者理
勞動爭議的調解不屬于行政調解。勞動爭議的調解主體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行政調解是涉及相對人和有關政府之間的制度。當事人之間存在勞動爭議,不愿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xié)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勞動爭議不是必須先調解,調解不是勞動仲裁的必經(jīng)程序。 勞動爭議必須要經(jīng)過勞動爭議處理機關的仲裁,對于仲裁不服的,勞動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勞動仲裁才是勞動爭議訴訟的前置條件。
根據(jù)《企業(yè)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六條,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不是勞動爭議處理的必經(jīng)程序,但它卻擔負著企業(yè)大量的勞動爭議化解工作,起著勞動爭議處理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是我國勞動爭議處理制度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
人民法院能夠對勞動爭議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再開庭審理。勞動爭議適用勞動仲裁前置,在仲裁裁決作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不成及時作出裁決;而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根據(jù)當事人自愿
自愿原則,是指調解勞動爭議應當遵循當事人雙方自愿的原則。自愿是調解的前提,當事人任何一方不愿調解,調解就無法進行,自愿是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必要條件,當事人不自愿就無法達成調解協(xié)議。自愿原則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勞動爭議調解程序具體如下: 一、申請與受理 勞動爭議發(fā)生后,當事人如果認為需要通過調解方式解決勞動爭議,就應當向所在企業(yè)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明確提出調解申請,調解委員會只有在接到當事人的申請后,才能考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為一年。發(fā)生勞動爭議,應當仲裁前置。也就是需要先向仲裁委員會的申請進行仲裁,之后如果對仲裁的結果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仲裁需要在訴訟時效內(nèi)提出。勞動仲裁訴訟時效的計算是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開
根據(jù)《繼承法》相關的規(guī)定,遺囑見證人應該具備以下條件: 1、遺囑見證人應該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 如果遺囑的見證人,在遺囑人立遺囑時,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但之后因其他原因喪失了行為能力,此種情況下不會影響該遺囑見證的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時間的規(guī)定如下: 1、對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是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仲裁時效是相對比較短的,勞動爭議發(fā)生一年之內(nèi),這是一般時效。但是也有特殊時效:比如欠薪加班工資,時效不受限。在勞動關系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