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6.12
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可以撤銷。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較大損失的行為,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簽訂合同后悔了不可以撤銷。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贈與合同是否可以任意撤銷: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
訂立合同的前提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并且自愿平等。因為人類認識的局限性,合同履行過程中會出現(xiàn)一些始料不及的情況,甚至原來以為一致的點也會發(fā)現(xiàn)是誤解。對合同的一般誤解通過合同解釋來解決,不影響合同效力。如果發(fā)現(xiàn)有重大誤解,則合同是可以撤銷的。雖
合同金額有誤不可以撤銷。合同金額有誤不是合同可撤銷的情形,可撤銷合同的情形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乘人之危、欺詐、脅迫。合同金額有誤的雙方可以協(xié)商對合同的金額進行變更,并且重新簽訂合同。
合同在一定情況下可以撤銷。下列情況下簽訂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締約過失可以撤銷合同。撤銷合同需要滿足法定的撤銷事由,如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下簽訂的合同,是可以撤銷的。但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得情形下,合同未成立得,不存在可撤銷而言。
根據(jù)我國民法總則、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可知,雙方當事人簽訂了顯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銷。顯失公平的合同,指的是合同的一方因為情況緊迫又或者是缺乏經驗,跟對方簽訂了明顯對自己有重大不利的一份合同。這樣的合同,有違合同法的公平原則、等價有
民法典中已經網簽的合同如何撤銷: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可知,如果雙方協(xié)商一致,則可以無條件撤銷,如果有重大誤解,欺詐,脅迫,顯失公平等情況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合同。
贈與合同的撤銷一般可分為兩種,即任意撤銷和法定撤銷。而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則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后,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根據(jù)自己的意思不再為贈與行為。法律規(guī)定贈與的任意撤銷,源于贈與的無償行為。尤其是有的贈與合同的訂立,是因一時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