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18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應當提交上訴狀,并按被上訴人的人數(shù)提交上訴狀副本。并且繳納上訴費。在上訴期內未按規(guī)定提交上訴狀或未經法院批準而拒不繳納上訴費的,按放棄上訴處理。
當事人如果對判決書不服,則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提起上訴需要遞交上訴狀。 上訴狀需要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姓名; 2、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 3、原審人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
不服再審判決的解決辦法如下: 1、如果法院是以一審程序進行再審的,則對于再審所作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仍可以上訴; 2、如果再審判決已經生效、或是以按二審程序進行再審而作出的判決、或是被駁回再審申請的,則如果當事人仍不服的,不能再申請再審,只
根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因此,如果離婚案件的被告對一審判決不服,可以自收到法院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需要注意這里的十
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可以向上級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對交警作出的賠償調解書不認同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根據(jù)相關法律,當事人對公安機關的事故認定書不服,可以自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判決之后不服可在接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訴應當提交上訴狀,并按被上訴人的人數(shù)提交上訴狀副本并且繳納上訴費。在上訴期內未按規(guī)定提交上訴狀或未經法院批準而拒不繳納上訴費的,按放棄上訴處理。 上訴狀是民事、行政或刑事
終審判決不服的救助途徑:一般情況下可以向二審法院申訴,也可以請求檢察院抗訴,要求再審。 但對于準予離婚的二審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對終審判決、裁定不服可采取“申訴”形式申訴,請求按審判監(jiān)督程序提起“再審”。申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
二審判決后不服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二審判決是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或抗訴的案件所作的判決??煞譃榫S持性判決(維護原判)和變更性判決(改判)兩種類型。維持性判決適用條件是:原判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變更性判決適用條件是:原判認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