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11.02
1、證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出生人口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 2、證明出生人口的血親關系; 3、作為新生兒獲得國籍的醫(yī)學依據(jù); 4、作為戶籍登記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的醫(yī)學依據(jù); 5、作為新生兒依法獲得保健服務的憑證; 6、為其他必須以《出
偽造出生證明屬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話,學??梢杂枰蚤_除處分。普通學校大學生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學??梢宰鞒鲩_除的決定,也可以不作出開除決定。學校對學生的作出開除處分,應當做到程序正當、證據(jù)充分、依據(jù)明確、定性準確、處分適當。作出處分決定之前,應
以下出生證不符合標準,將被視為無效證明: (1)手寫出生證未用鋼筆或碳素筆; (2)出生證被涂改,填寫字跡不清或項目填寫不清,有關項目填寫不真實的; (3)私自拆切出生證副頁; (4)出生證未加蓋出生
【出生證】是每個嬰兒(公民)出生都應該頒發(fā)的證件,證明其出生時間、地點、姓名、性別、體重、身高、血型、嬰兒號、胎次、出生證號、健康狀況、接生醫(yī)生等 出生證 出生證 出生證 情況。出生證明也即《出生醫(yī)學
嬰兒(包括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出生后應在一個月內,由戶主或監(jiān)護人向嬰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不需提供未落戶證明,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醫(yī)學證明; (二)父母雙方
1996年1月1日,中國開始使用《出生醫(yī)學證明》;2005年7月1日,正式在全國范圍內啟用新版;2014年1月1日起,根據(jù)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要,中國啟用第五版《出生醫(yī)學證明》。舊版出生證簽發(fā)日期截至201
用人單位在以下情況可以裁員: 1、用人單位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2、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3、用人單位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經濟情況
合同失效的情形如下: 1、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自然人訂立的合同,沒有經過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未獲得追認的無權代理合同以及沒有法人資格卻以法人名義訂立的合同; 2、違背當事人一方真實意愿的合同,包括欺詐的合同、脅迫的合同等; 3、
有以下情況的,股權會被凍結: 1、用股權做抵押的; 2、企業(yè)申請破產的; 3、股權有爭議的; 4、債務官司中,其他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的。 人民法院對股權采取凍結、拍賣措施時,被保全人和被執(zhí)行人應當是股權的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被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