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11.23
再審申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再審申請人是生效裁判文書列明的當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歸責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書列為當事人,但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受理再審申請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級人民法院; (三)
除提交申請書正本一份外,還應當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交副本。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審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和原審其他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交副本; (二)再審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明;再審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申請人書面申請行政復議的,應當在行政復議申請書中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所、郵政編
想知道使用同一行政復議申請書再次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書可以嗎,請參考: 《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申請人在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經(jīng)行政復議機構(gòu)同意,可以撤回。 申請人撤回行政復議
申請行政復議的方法:1。申請人應當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nèi)申請行政復議。2、復議機關應當對復議申請進行正式審查,并在5天內(nèi)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3、決定不受理不符合行政復議法規(guī)定的行政復議申請,
公民申請行政復議,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行政復議申請書一式兩份(被申請人為兩個以上的,每增加一個,相應增加一份);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并出示原件當場核對; (三)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
申請財產(chǎn)保全需要以下四種材料,分別是: 1、財產(chǎn)保全申請書,寫明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名稱、地址。申請保全的財物、金額及證據(jù)、事實與理由等內(nèi)容; 2、申請人及被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申請人依法享有權(quán)利的憑證以及侵權(quán)行為的證據(jù),或申請人與被申請人
申請強制執(zhí)行材料有:1、強制執(zhí)行申請書一份。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強制執(zhí)行申請書應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由本人在強制執(zhí)行申請書上簽名或捺手印。強制執(zhí)行申請書不得使用圓珠筆書寫,不得使用復印件;2、證明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一份,受
人民法院終審的案件需申請再審。如果當事人對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經(jīng)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diào)解書認為有錯誤可以上向一級法院申請再審,也可向同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具體流程如下: 1、二審敗訴后,敗訴方想要申請再審的,要提供二審判決書審查實體和程序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