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出境的法律相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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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利益的除外。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條中國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或者拒絕、逃避接受邊防檢查的; (二)被判處刑罰尚未執(zhí)行完畢或者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定不準出境的; (四)因妨害國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yè)被其他國家或者地區(qū)遣返,未滿不準出境規(guī)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決定不準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不準出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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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民有以下情形的不準出境。 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或者拒絕、逃避接受邊防檢查的; 2.被判處刑罰尚未執(zhí)行完畢或者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定不準出境的; 4.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決定不準出境的等。
限制出境的規(guī)定:未持有有效出入境證件;刑罰尚未執(zhí)行;因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定不出境的;非法出境,在規(guī)定期限內不準出境并受到刑事處罰的;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和利益;出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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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二條中國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或者拒絕、逃避接受邊防檢查的 (二)被判處刑罰尚未執(zhí)行完畢或者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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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或者拒絕、逃避接受邊防檢查的; (二)被判處刑罰尚未執(zhí)行完畢或者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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