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的連帶責任保證的法律依據(jù)有哪些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股東承擔連帶責任的法律規(guī)定是: 1、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導致公司喪失獨立法人身份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fā)起人的非貨幣價值顯著低于公司定價額的,由該出資方承擔補足責任,其他設立人承擔連帶責任; 3、其他法律規(guī)定。
在有限公司中,股東一旦完成了出資義務,公司的債務則由公司獨立承擔,但在特殊情況下,股東除了對自己認繳的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外,也需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公司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連帶責任保證人
連帶責任保證人不享有先訴抗辯權,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根據(jù)《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
2021.04.19 155 -
承擔連帶責任后追償?shù)姆梢罁?jù)有哪些
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jù)各自責任大小確定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連帶責任,由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
2021.02.26 203 -
連帶責任保證的法律規(guī)定有哪些
關于連帶責任保證的法律規(guī)定,具體是在《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即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2021.01.24 142
-
關于保證合同連帶責任保證的法律依據(jù)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
2022-10-11 15,340 -
連帶責任法的法律依據(jù)有哪些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擔保債務的履行: (一)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
2022-11-11 15,340 -
股東承擔連帶責任的有哪些法律依據(jù)?
股東承擔連帶責任法律規(guī)定是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fā)現(xiàn)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2022-06-10 15,340 -
股東有連帶責任的法律依據(jù)
股東承擔連帶責任的法律規(guī)定是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
2022-06-09 15,340
-
02:14
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的法律規(guī)定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的法律規(guī)定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88條。該條文規(guī)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
13,217 2022.04.15 -
01:35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區(qū)別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有下面幾點區(qū)別: 首先,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適用的情況不同。在一般保證中,只有債務人沒有能力履行合同時,一般保證人才需要承擔責任,保證人屬于補充責任;但是在連帶責任保證中,債權人可以在債務人和保證人中任意選擇由誰履行
8,571 2022.04.15 -
01:10
轉繼承有哪些法律依據(jù)在我國現(xiàn)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并沒有規(guī)定轉繼承問題。但是在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條明確載明:繼承開始后,繼承人于遺產分割前死亡,并沒有放棄繼承的,該繼承人應當繼承的遺產轉給其繼承人,但是遺囑另有安排
62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