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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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我國相關(guān)法律的規(guī)定,對行政處罰據(jù)決定不服的可以有權(quán)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或不當侵犯其合法權(quán)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機關(guān)提出復查該具體行政行為的申請,行政復議機關(guān)依照法定程序?qū)Ρ簧暾埖木唧w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一種法律制度。
對行政處罰申請復議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提出。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xù)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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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的復議決定行政復議程序
當事人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在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guān)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2020.03.22 245 -
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
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為六十日。對行政處罰申請復議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xù)計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guān)所給予的行政處罰,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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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
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guān)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2020.11.23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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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的申請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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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1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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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9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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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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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0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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