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措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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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當嚴格限制和盡量減少使用逮捕措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后服從管理、依法變更強制措施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能夠保證訴訟正常進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案件,公安機關應當將變更強制措施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公安機關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xù)偵查的; (五)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jù)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后,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上述取保候審條件之一的。 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但犯罪嫌疑人具有上述第三項、第四項規(guī)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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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且滿足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應當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xiàn)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jù),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等。
逮捕的條件有: (一)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采取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發(fā)生社會危險性。 以上三個條件緊密聯(lián)系,必須同時具備才能適用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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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逮捕條件是什么?
對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fā)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xiàn)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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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逮捕是什么意思?
刑事案件公安逮捕含義是公安機關在偵查中認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制作提請批準逮捕書,連同案件材料和證據(jù)一并報送人民檢察院審批準,由檢察院決定是否批準逮捕,但是逮捕還是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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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證據(jù)有物證、證據(jù)、證人證言、受害者陳述、嫌疑犯陳述和辯解、鑒定結論、調查、檢查記錄、視聽資料等7種。只要有任何證據(jù)可以證明嫌疑人,被告人就會實施犯罪行為,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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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當嚴格限制和盡量減少使用逮捕措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后服從管理、依法變更強制措施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能夠保證訴訟正常進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檢察院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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