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致人重傷多久能構成刑事案件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jīng)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尋釁滋事把人打成輕微傷的追訴時效是五年。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guī)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刑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犯罪經(jīng)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jīng)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jīng)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jīng)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jīng)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刑事案件尋釁滋事把人打成輕傷應當積極自首爭取能夠從輕、減輕處罰。 構成尋釁滋事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尋釁滋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尋釁滋事致人重傷的,應當根據(jù)被告人的具體情況來進行量刑。被告人釁滋事致人重傷的,涉嫌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在量刑時,應當綜合考慮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jié)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然后按照尋釁滋事罪的規(guī)定來判處具體的刑罰。
-
尋釁滋事構成要件
客觀要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十六周歲且具
2020.02.12 211 -
尋釁滋事構成要件
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主要包括:1、主體方面為一般主體,凡是年滿十六周歲并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為本罪主體;2、主觀方面必須是故意為之;3、本罪侵犯的是公共社會秩序;4、客觀方面為起哄搗亂,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
2022.04.13 873 -
-
尋釁滋事構成刑事案件么
以主觀上發(fā)泄情緒、尋求刺激、逞強耍橫、無事生非的隨意毆打他人,導致一名受害人輕傷或兩名受害人輕微傷,構成尋釁滋事罪,是刑事案件,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除上至一人輕傷或兩名受害人輕微傷外,持械隨意毆打
2022-04-29 15,340 -
尋釁滋事罪構成重傷嘛?
尋釁滋事,可以通過原審法院上訴,也可以直接向二審法院上訴。,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jīng)
2022-04-29 15,340 -
構成尋釁滋事罪能判多久呢
最多十年。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三)強
2022-02-18 15,340 -
重傷構成尋釁滋事罪嗎
實施挑釁行為的同時,符合挑釁罪和故意傷害罪的,按處罰重的犯罪定罪處罰。由于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行為超出尋釁滋事罪的評價標準,因此糾集人對此不承擔責任,但屬于可以加重處罰的情節(jié)。
2021-10-02 15,340
-
01:14
尋釁滋事案判多久尋釁滋事案,一般判處犯罪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院量刑主要看隨意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或者輕傷的人數(shù),以及隨意毆打他人的次數(shù)。對于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或者隨意毆打特殊人群,如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
830 2022.04.15 -
01:18
尋釁滋事致人重傷怎么定罪尋釁滋事罪致人重傷的,同時構成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根據(jù)犯罪事實,依照處罰較重的犯罪定罪處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尋釁滋事是
1,085 2022.04.15 -
01:10
尋釁滋事罪案判多久尋釁滋事罪如果行為人在公共場所鬧事,隨意毆打他人,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且情節(jié)惡劣的,會被判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糾集別人多次尋釁滋事,嚴重破壞社會穩(wěn)定的,會被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852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