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法有關車輛醉駕的處罰的相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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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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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關于酒駕醉駕的規(guī)定如下: 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1、喝醉了駕駛的,公安人員約束其到清醒為止。吊銷其駕駛車子的資格證明,并且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照。 2、喝醉了駕駛營運類型的車子的,公安人員約束其到清醒為止。吊銷其駕駛車子的資格證明,并且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照。即使重新考取,也不得駕駛營運類型的車子。 3、喝醉了就駕駛車子造成很嚴重的交通事故時,對其構成犯罪的,要承擔刑事責任。吊銷其駕駛車子的資格證明,一生不得重新考取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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