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管轄法院也有級別管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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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然不是。有級別管轄,還有地域管轄,兩方面都限制著有管轄權的法院。你具體什么案子?第二章管轄第一節(jié)級別管轄第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第十八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qū)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第十九條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qū)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第二十條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一)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二)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第二節(jié)地域管轄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jīng)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qū)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nèi)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四)對被監(jiān)禁的人提起的訴訟。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四條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五條因票據(jù)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jù)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六條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七條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lián)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fā)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八條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九條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fā)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三十條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lián)p害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碰撞發(fā)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達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三十一條因海難救助費用提起的訴訟,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達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三十二條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由船舶最先到達地、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者航程終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第三十三條下列案件,由本條規(guī)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一)因不動產(chǎn)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chǎn)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二)因港口作業(yè)中發(fā)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三)因繼承遺產(chǎn)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chǎn)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chǎn)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xié)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lián)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第三十五條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第三節(jié)移送管轄和指定管轄第三十六條人民法院發(fā)現(xiàn)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guī)定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七條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的,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人民法院之間因管轄權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不了的,報請它們的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第三十八條上級人民法院有權審理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確有必要將本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交下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報請其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下級人民法院對它所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認為需要由上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可以報請上級人民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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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級別管轄是要劃分上下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在我國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級法院,都可以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鶎尤嗣穹ㄔ汗茌牭谝粚徝袷掳讣?,但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qū)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qū)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二)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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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變更管轄級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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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7 161 -
應訴管轄違反專屬管轄和級別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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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2 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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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管轄、級別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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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9 15,340 -
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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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1 15,340 -
級別管轄的法律規(guī)定和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qū)內(nèi)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中
2021-12-01 15,340 -
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的區(qū)別
法院的管轄有級別管轄,還有地域管轄,兩方面都限制著有管轄權的法院。民事訴訟法第二章管轄第一節(jié)級別管轄第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第十八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
2022-04-0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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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管轄法院的規(guī)定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勞動爭議實行仲裁前置程序,應當先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勞動爭議處理機構的受案范圍是中國境內(nèi)的企業(yè)和職工
2,428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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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管轄法院怎么看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確定法院管轄時,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則,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轄。但離婚案件較于普通民事案件有特殊之處,為了方便當事人提起訴訟,司法解釋對離婚案件的管轄做出了特殊規(guī)定。如果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另
658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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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條糾紛法院管轄權是哪個法院根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對于一般債權債務糾紛的管轄法院,如果當事人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無約定的,管轄法院為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在合同借貸的案件中,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轄權,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
5,769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