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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工工傷期間待遇由誰承擔
勞務工工傷期間的待遇應該由勞務派遣公司承擔,因為勞務工和勞務派遣公司之間建立的才是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如果實行的是承包經營制,工傷保險責任則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因此,具體的情況得根據當時的勞務派遣關系的實際情況來進行分析的,總之,并不
2020.04.05 192 -
勞務工工傷期間待遇由誰承擔?
勞務工工傷期間的待遇應該由勞務派遣公司承擔。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2020.11.26 117 -
工傷保險待遇不足部分由誰來承擔?
工傷保險待遇不足部分用人單位來承擔,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y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規(guī)定,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
2020.06.30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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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分立合并后工傷待遇由誰承擔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章工傷保險待遇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用人
2022-03-15 15,340 -
分立合并后工傷職工的工傷待遇由誰承擔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章工傷保險待遇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2022-04-10 15,340 -
單位分立合并后發(fā)生工傷的,工傷保險待遇由誰承擔
《工傷保險條例》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
2022-03-30 15,340 -
工傷保險待遇由誰承擔?
工傷保險待遇分為工傷保險基金與用人單位承擔份額。用人單位主要承擔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 工傷保險基金承擔:醫(yī)療費、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費用、護理費、
2022-04-1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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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3
工傷職工的工傷待遇由誰支付工傷職工的工傷待遇由誰支付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如果用人單位按規(guī)定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的,那么大部分工傷待遇是由國家支付的,只有小部分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規(guī)定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的,那么全部的工傷待遇都是由用人單位支付。
2,336 2022.05.11 -
01:09
工傷賠償由誰來承擔工傷賠償由誰來承擔,需要依據具體情況確定: 1、如果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了工傷保險的,賠償費用由工傷保險支付; 2、沒有購買工傷保險的,賠償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相應的工傷賠償項目和費用標準進行賠償; 3、用人單位與工傷職工就賠
1,125 2022.06.01 -
01:05
工傷護理費由誰承擔工傷護理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tǒng)籌地區(qū)
4,31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