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司法解釋是否包括尋釁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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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罪(刑法第293條),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哄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尋釁滋事罪如何認定,根據(jù)尋釁滋事罪本罪與非罪的區(qū)分:(一)、根據(jù)本條的規(guī)定,尋釁滋事罪,必須是行為情節(jié)惡劣、情節(jié)嚴重或者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才構成犯罪。對于情節(jié)輕微、危害不大的尋釁滋事行為,只能以一般違法行為論處。我們認為,判斷行為人的行為是否屬于情節(jié)嚴重應該綜合以下幾個方面因素進行分析: 1、行為的方式和手段。行為的方式和手段對危害結果的大小具有決定性作用,對社會心理的傷害程度也有很大影響。因此在認定情節(jié)是否嚴重時,應該考察行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脅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開或者組織的方式等。 2、行為的直接危害結果和間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結果是行為直接對社會造成損害。間接不良后果是指行為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或間接引起的損害。行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殺,是否引起公私財產(chǎn)重大損失,是否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等,是認定情節(jié)嚴重與否的重要因素。 3、行為的時間和地點。同一行為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實施,所造成的社會影響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場所的滋事活動當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為人的一貫表現(xiàn)。行為人的一貫表現(xiàn)表明了行為人主觀惡性的大小,決定著行為人接受改造的難易程度。是否多次尋釁滋事、屢教不改,也是認定情節(jié)嚴重與否的一個重要方面。 (二)本罪與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的界限三者都是破壞公共秩序的犯罪,但存在明顯區(qū)別。 1、犯罪動機不同。尋釁滋事罪是為了滿足耍威風、取樂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動機是為了實現(xiàn)個人的某種不合理要求,用聚眾鬧事的形式,擾亂機關、團體、單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對有關單位、機關、團體乃至政府施加壓力, 2、犯罪形式不同,尋釁滋事罪不要求聚眾,后二者必須是多人以上以聚眾形式出現(xiàn)。 3、客觀方面不同。尋釁滋事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行為,或者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行為,或者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毀損、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后二者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聚眾沖擊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或者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4、·犯罪主體不同。尋釁滋事罪的所有參與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責任;后兩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的刑事責任。 (三)本罪與敲詐勒索罪的界限兩者的區(qū)別在于:尋釁滋事行為人勒索的動機是為了滿足精神上的刺激,故意炫耀,因此犯罪往往是當面地、直接了當?shù)剡M行,敲詐勒索行為人索取財物是主要目的,因此他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常常以間接的或當面暗示的方法進行,往往采取隱秘的方法,持著不愿讓人覺察的態(tài)度。 (四)本罪與搶劫罪的界限 1、主觀特征上不同。尋釁滋事罪是以滿足耍威風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為動因,以破壞社會秩序為目的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為目的,犯罪動機多種多樣。 2、客觀上不同。尋釁滋事罪表現(xiàn)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搶劫罪表現(xiàn)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 3、客體上不同。尋釁滋事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公共秩序;搶劫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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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哄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我國對其具體的司法解釋主要包含以下幾點: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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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犯罪司法解釋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
2020.03.24 433 -
尋釁滋事罪的司法解釋
尋釁滋事罪的司法解釋:如果行為人在公共場所鬧事,隨意毆打別人,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且情節(jié)惡劣的,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糾集別人多次尋釁滋事,嚴重破壞社會穩(wěn)定的,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五年以上
2022.04.12 1,090 -
尋釁滋事司法解釋
尋釁滋事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糾集他人三次以上實施尋釁滋事犯罪,未經(jīng)處理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處罰。
2020.10.26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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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6 15,340 -
什么是尋釁滋事罪法律,尋釁滋事罪刑法解釋,尋釁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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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6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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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7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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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3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79次會議、 201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5次會議
2022-01-2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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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怎么定罪司法解釋尋釁滋事涉嫌尋釁滋事罪,司法解釋如下: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尋釁滋事罪一般
2,237 2022.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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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罪判幾年下面我給大家講述以下關于尋性滋事罪有關量刑方面的問題。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兩百九十三條規(guī)定,尋釁滋事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隨意毆打他人,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
676 2022.04.17 -
01:23
尋釁滋事罪怎么判尋釁滋事罪,指的是行為人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者任意損毀、占用他人財物,或者在公共場合帶頭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根據(jù)《刑法》有關尋釁滋事罪的規(guī)定,出現(xiàn)以下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人民法院會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5,344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