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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8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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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qū)?/a>后還是犯罪嫌疑人,公安局偵查終結(jié),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還是審判。能否判緩刑還要根據(jù)案情。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guān)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qū)彛?(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jié),需要采取取保候?qū)彽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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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批捕可以取保候?qū)彙?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xù)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有關(guān)機關(guān)應當在十日以內(nèi)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 第九十七條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quán)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guān)收到申請后,應當在三日以內(nèi)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取保候?qū)徍笠话悴粫斗缸锵右扇?。但符合以下情況的,檢察院可以批捕: 1、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xiàn)實危險的; 3、可能毀滅、偽造證據(jù),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4、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

犯罪嫌疑人是累犯一般不能取保候?qū)彛绻鄯妇哂幸韵虑樾蔚?,可以取保候?qū)彛夯加袊乐丶膊?、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jié),需要繼續(xù)偵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