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來羈押的人犯需要自行送東西嗎?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對于入看守所的人犯,如果其需要的東西在實施羈押時就會告知親屬或本人攜帶入所,一般情況下是不需要另外再送東西的,而送東西也要進行嚴格的檢查,禁止不利于看守所安全的物品帶入監(jiān)室。一般只能是送些換季的衣物或生活日常用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三十條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六條看守所收押人犯時,看守干警必須對其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嚴格檢查,嚴防不利于看守所安全的物品帶入監(jiān)室。 收押人犯時應當進行訊問,填寫《收押人犯登記表》。 收押人犯必須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員執(zhí)行。對女性人犯的人身檢查,由女工作人員進行。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在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如果確實需要相關物品,那么其家人還是可以送東西的,不過卻不能探視嫌疑人、被告人,法律規(guī)定只能由委托的律師行使探視權。
1、已經贈送出去的東西,一般情況下不能要回。 一般來說,自愿贈與并且已經交付給對方的財物,財產所有權已經轉移,贈與合同已經生效并履行,送出去的東西就不能再要回來了。簡單來說,贈與行為已經完成,不能行使贈與的任意撤銷權。 如果一定要撤銷,那就要動用到“法定撤銷權”。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2、如果贈與財產還未轉移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雖然贈與人承諾贈與對方財產,但并沒有實際將財產交付給對方,就算是簽訂了贈與合同,也可以隨時撤銷贈與的。但是,如果贈與合同經過了公證或者是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則不能撤銷。
-
自愿送別人東西能要回來嗎?
1、已經贈送出去的東西,一般情況下不能要回。 一般來說,自愿贈與并且已經交付給對方的財物,財產所有權已經轉移,贈與合同已經生效并履行,送出去的東西就不能再要回來了。簡單來說,贈與行為已經完成,不能行使贈與的任意撤銷權。 如果一定要撤銷,那就
2021.03.18 684 -
-
送出去的東西能要回來嗎?
可以要求返還,但是是有特定的情形之下才可以。在要么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合法權益或對贈與人有扶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或者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情形下可以撤銷贈與。
2021.01.18 488
-
法院羈押期間能送東西嗎
法院羈押期間一般可以送東西,同時還有條件的允許進行探視,不過規(guī)定是由聘請的辯護律師進行探視。
2022-05-27 15,340 -
法院羈押期間能送東西嗎?
法院羈押期間一般可以送東西,同時還有條件的允許進行探視,不過規(guī)定是由聘請的辯護律師進行探視。
2022-05-28 15,340 -
送出去的東西能要回來嗎
根據(jù)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
2023-06-19 15,340 -
送出去的東西能要回來嗎?
可以要求返還,但是是有特定的情形之下才可以。在要么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合法權益或對贈與人有扶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或者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情形下可以撤銷贈與。
2021-08-15 15,340
-
01:07
城管搶東西行為犯法嗎城管搶東西行為犯法。城管人員在執(zhí)法過程中應先向小販出示證件,如果沒有出示證件就強行沒收??梢砸暺鋼尳?,是違法的。目前我國的法律并沒有規(guī)定,城管有沒收私人財產的權利。城管人員暫扣物品的,應依法出具暫扣物品告知書。城管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guī)
4,611 2022.05.11 -
01:00
刑事拘留可以送東西嗎在刑事拘留期間,可以送東西到看守所。同時滿足條件的,還會被允許進行探視。不過規(guī)定是由聘請的辯護律師進行探視。進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審查的人,是絕對禁止與外界任何人接觸的,但有會見律師的權利。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
2,122 2022.05.11 -
00:56
老公給小三買的東西能要回來嗎老公給小三買的東西能要回來。我國實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從這兩條規(guī)定可以看出,對于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發(fā)展的兩性關系,我國法律是持反對態(tài)度的。對基于此種不正當婚外兩性關系,而將財產贈與第三者的行為,法律也是不支持的。對
2,166 202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