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中關于仲裁原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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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則 1.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 (1)是否仲裁由當事人自愿選擇 《仲裁法》第4條規(guī)定:“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2)仲裁機構由當事人自愿選擇 (3)仲裁庭的組成形式及仲裁員由當事人自愿選擇 (4)仲裁審理方式由當事人自愿選擇 2.獨立公正仲裁原則 獨立公正仲裁原則可以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仲裁依法獨立進行,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第二,仲裁機構獨立,這是仲裁獨立公正進行的組織保障,即仲裁委員會獨立于行政機關,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系,仲裁委員會相互之間也沒有隸屬關系;第三,仲裁無級別和地域管轄。仲裁不受涉案標的、級別、地域的限制,當事人自主自愿協議選定仲裁機構。 3.根據事實、符合法律規(guī)定、公平合理解決糾紛原則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在仲裁中的體現。 (二)基本制度 1.一裁終局制度 根據《仲裁法》第9條的規(guī)定,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這是國際通用的慣例。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法院不予受理。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應當自覺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2.或裁或審制度 即當事人就其發(fā)生的爭議,只能在仲裁或者訴訟中選擇其一加以適用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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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的管轄原則:一般地域管轄;特殊地域管轄;專屬管轄;級別管轄;移送管轄;指定管轄。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仲裁的原則有: 1、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這一原則要求在處理合同爭議時應本著從實際出發(fā),實事求是的精神,對爭議事項作全面認真的調查研究,在查清案件事實的情況下,分清是非,判明責任,并依據法律規(guī)定作出正確的裁決,以保證仲裁的客觀和公正。 2、先行調解原則。這一原則是指仲裁機構在受理合同爭議后,本著促進雙方爭議的解決、緩解其矛盾的精神,在查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首先進行調解,對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以求消除當事人間的隔閡,互相諒解,自愿達成和解協議,從而解決爭議。先行調解必須是在當事人自愿接受調解的前提下進行。 3、保障當事人平等地行使權利原則。在仲裁活動中,無論是申請人還是被申請人,它們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都有權享有仲裁程序規(guī)則中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如陳述事實,進行辯論,提供有關證據、聘請律師參加仲裁活動等。 4、一次裁決原則。所謂一次裁決,又稱一裁終局,是指仲裁機構對合同爭議實行一裁終審制,即裁決一經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zhí)行,不得申請復議,也不得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方不執(zhí)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執(zhí)行。 5、獨立仲裁原則。這一原則是指,仲裁機構受理合同爭議后,依法享有獨 立仲裁權,獨自在其職權范圍內對爭議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裁決,而不受行政機關、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仲裁辦案流程有: 1、受理,仲裁程序是以當事人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為起始。仲裁委員會收到當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請書后,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向申請人發(fā)出受理通知書,同時向被申請人發(fā)出仲裁通知書及附件。 2、組庭,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和選定仲裁員。若當事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未能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或者選定仲裁員的,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庭組成后,仲裁委員會向雙方當事人發(fā)出組庭通知書。 3、開庭審理,仲裁委員會應當在仲裁規(guī)則規(guī)定的期限內將開庭日期通知雙方當事人。 4、裁決,仲裁庭在將爭議事實調查清楚、宣布閉庭后,應進行仲裁庭評議,并按照評議中的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裁決。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則按照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裁決。 5、救濟途徑,雙方當事人對仲裁庭作出的終局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雙方當事人對仲裁庭作出的非終局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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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管轄原則有哪些
仲裁管轄實行地域為主,級別管轄為輔的原則。 一、地域管轄:又稱地區(qū)管轄,以行政區(qū)域作為確定勞動仲裁管轄范圍的標準。 二、級別管轄指各級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勞動爭議的分工和權限。一般分為:區(qū)(縣)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管轄本區(qū)內普通勞動爭議;市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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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9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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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基本原則有: 1.自愿原則。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或僅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2.根據事實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決糾紛的原則。仲裁應當
2022-10-18 15,340 -
國際仲裁原則有哪些
我們知道,無論是國內企業(yè)還是個人,還是國際貿易,都有可能發(fā)生糾紛。遇到糾紛,處理糾紛的方式之一就是仲裁,通??梢酝ㄟ^仲裁很好的解決問題。對于國際仲裁來說,比較復雜,需要選擇好的國際仲裁員,保證處理問題
2021-11-0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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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去哪里仲裁仲裁的地點如下:仲裁的法律所在地,即法律意義上的仲裁地點,也就是說仲裁需要在一定的法律框架內進行,這是一個法律意義上的概念。仲裁地指雙方當事人約定的仲裁地,而仲裁機構所在地指的就是仲裁機構所在的地方。商務合同的仲裁地與仲裁機構所在地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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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仲裁期限是多久申請勞動仲裁的有效期為一年時間。仲裁庭裁決案件,應當自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規(guī)定計算: 1、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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