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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合同的責任承擔具體如下: 1、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根據相關規(guī)定適用于按照規(guī)定免票、持優(yōu)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承運
首先,不論是租船運輸,還是班輪運輸,托運人根據運輸合同將貨物交付承運人之前所發(fā)生的一切貨損、貨差均由托運人負責。當貨物交付承運人,貨物處于承運人監(jiān)管下時,托運人也不能完全免除對貨損發(fā)生的責任。例如,由于貨物的包裝不堅固、標志不清,或由于托運
華沙公約規(guī)定的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的責任基礎是推定過失責任制,華沙公約是國際空運的一項基本的公約,規(guī)定了以航空運輸承運人為一方和以旅客和貨物托運人與收貨人為另一方的法律義務和相互關系。
我國<民用航空法>規(guī)定,由幾個航空承運人承辦的連續(xù)運輸,接受旅客、行李或者貨物的每一個承運人應當就其根據合同辦理的運輸區(qū)段作為運輸合同的訂約一方。除合同明文約定第一承運人應當對全程運輸承擔責任外,旅客
客運合同中承運人違約責任承擔的歸責原則合同法第302條規(guī)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規(guī)定
我國<民用航空法>規(guī)定,由幾個航空承運人承辦的連續(xù)運輸,接受旅客、行李或者貨物的每一個承運人應當就其根據合同辦理的運輸區(qū)段作為運輸合同的訂約一方。除合同明文約定第一承運人應當對全程運輸承擔責任外,旅客
根據法律,對于因貨物包裝不良的原因造成的貨物損失,承運人不承擔責任。包裝有內包裝和外包裝之分,外包裝一般是目力所及的。如果沒有覆蓋物,內包裝也可能為目力所及。如果雖然簽發(fā)了清潔提單,但承運人或代其簽發(fā)
口頭承攬人受傷,一般會讓承攬人自己承擔賠償責任。 通常情況下,定作人對其自身損害無需承擔責任,定作人不需要賠償其損失。 但是如果承攬人的損失是因為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而造成的,那么定作人需要賠償相應的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
擔保人死亡繼承人需要承擔責任。繼承人應當在在所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
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的法律規(guī)定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88條。該條文規(guī)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