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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書遺囑沒有見證人無效。如果代書遺囑時沒有見證人在場,代書遺囑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據我國《民法典》規(guī)定,代書遺囑除了被繼承人的簽名,一般還需要見證人簽名的。而且代書人和見證人應當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立遺囑人及見證人未親筆簽名的代書遺囑沒有效,因為代書遺囑有效的前提條件是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由其中一人代書,遺囑寫完后,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要在遺囑上簽名,并注明年、月、日,沒有親筆簽名的沒有效。
代書遺囑是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口述內容,委托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需要具備的條件:被繼承人是出于本人真實意愿,選擇由他人代書遺囑;有兩個以上的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位代書寫;被繼承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遺囑人、代書人和見證
所謂遺囑見證人,是指受遺囑人的邀請,協助證明遺囑人立遺囑的自然人。公民立遺囑時,除了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外,代書、錄音、口頭遺囑都需要邀請兩名以上的公民到場見證,作為遺囑見證人進行見證。如果沒有見證人或
1、遺囑代書人、見證人應當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的人。2、遺囑代書人、見證人必須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喪失理智的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因此
1、遺囑代書人、見證人應當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的人。 2、遺囑代書人、見證人必須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喪失理智的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因
【案情】 宋某為了使自已合法所有的三間房屋,在死后由小女兒繼承,因其本人識字不多,不會書寫遺囑,便于2006年11月16日到某律師事務所辦理代書遺囑。代書律師陳某根據宋某的要求,請同所的另一名律師
遺囑代書人、見證人所需條件如下: 遺囑代書人、見證人應當是已滿十八周歲或是十六周歲以上用自己的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的人。 遺囑代書人、見證人必須是正常人,無精神疾病等。不得作為遺囑代書人和見證人包括:精神病患者、喪失理智的人,因其是無
根據《繼承法》相關的規(guī)定,遺囑見證人應該具備以下條件: 1、遺囑見證人應該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 如果遺囑的見證人,在遺囑人立遺囑時,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但之后因其他原因喪失了行為能力,此種情況下不會影響該遺囑見證的法律效力
遺囑,是指自然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方式對其個人財產或事務做出的個人處理。遺囑一般于立遺囑人死亡時發(fā)生效力。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同時具備以下四個要件的遺囑具有法律效力:1、遺囑人在立遺囑時有遺囑能力,即立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具備